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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odLife (★POP STAR★)》之銘言: : http://www.anti-media.tw/phpBB/topic_14676.html : 2006/06/21,馬英九召開記者會回批陳水扁總統於 6/20 的記者會答辯。 : 該場記者會全場參與者之中,包含台上與台下的媒體人,屈指一算,外省 : 人的比例可能超過 80%以上,應該可以簡稱為「外省人鬥爭陳水扁大會」。 : 當然,他們是不會把「外省」這兩字顯露在新聞報導中的。 其實我最有興趣的 是這位作者為什麼會有那種受歧視的感覺 綜觀全篇 他的論述中隱含兩個前題: 1.人數比例多的對於人數比例少的差別待遇就是歧視 2.歧視是錯誤的 其實這個假設在我看來 拿去說明他為什麼會歧視人口比例相對而言較少的外省人還比較說得通 這種做法 其實跟很多女性在論述上妖魔化男性的作法,如出一轍 目的,只是要替自己辯白 自己所受的差別待遇是不公平的 這完全不是自己的錯 自己應該「不需要靠什麼努力,自動地」提高所受待遇 妖魔化對方 讓自己站在道德的高度 有助於簡化實質上複雜的問題脈絡 凝聚反對力量 (恕刪一段) : 台灣的媒體,由於過去外省權貴獨裁統治的結果,絕大多數具有族群歧視的 : 特質。媒體聘用人員之中,外省籍工作人員比例幾乎都超過半數以上(註: : 外省人在台灣佔約 15%)。甚至像中國時報、聯合報等外省親共色彩濃厚的 : 媒體,中高階主管中,外省籍的比例更是在 70%、80% 以上。因這些媒體在 : 評論台灣政治事件時,幾乎皆以省籍歧視作為出發點,極盡扭曲造謠抹黑之 : 能事。 當然因為立場很鮮明的關係 這個作者的論述比較粗糙 但還是有個比較深刻的問題可以提出來討論 為什麼特別挑省籍單獨來觀察? 例如,為什麼不另外看看受僱者的教育水準? 這樣一來,或許原作者就能得出, 原來外省統治者也歧視教育程度低的人 只是在職場上,教育程度的歧視是被大家所普遍接受的 這就是一個很典型的「混合模式」的歧視型態 在一個歧視行為中 同時混合了大家能接受、與不能接受的多重動機 甚至有時候這些動機也互相關連、互相強化 例如對於不將工作視為第一考量者的歧視與懷孕歧視 在這種例子中,懷孕歧視可能只是「不賣命工作者」的一個類 性別的因素只是在個案中「恰好」出現 個案一再出現之後,可能又強化了雇主心目中女性「問題多」的形象 最後導致女性成為一個新的、獨立的受歧視型態 省籍的問題也一樣 建議原作者 千萬不要光從省籍獨立的來解讀數據 如果不一併觀察其他的角度 (性別?教育程度?語言習慣?居住地?婚姻狀況?家世背景?) 我們無法知道到底省籍比例的問題,在此一個案中 是否只是時代的「巧合」 受僱者的省籍,可能只是雇主的結論(甚至可能沒加以考量),而非出發點 這個問題如果不易理解的話, 可以比較一下坑道工作者、警察等職場男性壓倒性比例的問題 來強化自己的論述 還有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就是我們如何看待過往的差別待遇在現今社會中的殘留 我們姑且不深究過往的省籍歧視是否為「親共媒體人」形成的唯一歷史理由 就當他是好了 剛剛點了上面的連結,看了那一篇的討論串 讓我覺得真的有必要談一談以下這個問題 當一個社會中形成某個局部的優勢群體時 (例如媒體中的外省人比例) 這個優勢群體可能會自我強化,排斥別的群體 其實排斥也用不著刻意 只要比例夠大,甚至只要保持中立,這個優勢比例就能夠自然地繼續維持下去了 就是說,當比例極端到一個程度之後 這個比例會出現慣性,除非有巨變,否則難以動搖 (這往往也是巨變產生的原因:要消除無法期待他自然消滅的慣性) 這就是我前面所說的「歧視的『殘留』」 歧視一開始可能真的有過 但一旦這個歧視所造成群體比例變動的結果 是形成了某個群體在比例上的絕對優勢 這個群體的價值光譜可能會偏移 請注意 我們說的中立 其實指的是一個人對於各種多元價值的寬容 而不是指要求一個人應該窮盡各種觀點的資訊、進而做出一個完全中立的判斷 我們也不可能要求每一個人都這樣 所以說,對於這個局部的優勢群體而言 他們光只要保持中立,就可以輕易製造出很極端的言論 因為其他觀點本來就不易受到重視 所以有些研究歧視的人認為 與其道德勸說,不如去專注在人數的比例問題 只要各個局部比例不要過份極端,差別待遇、極端的論述也就不容易出現了 但是具體的作法卻受大很大的阻礙 一方面是因為,如果優勢群體已經「保持中立」 我們很難有什麼有力的理由介入這個問題 另一方面,又因為價值光譜的偏移, 不單單只是該優勢群體價值替代了母群體的價值的問題而已 他很可能還包含各種更複雜的歷史理由 這些理由使得改變所需的時間長、成本大 本身也將優勢群體的價值觀和母群體的利益緊緊地結合在一起 (例如學界與教育水準較低的民眾之間的關係,學界寡佔了理論論述的權力) 回到前面的問題 所以我們說近親容易生出畸形兒 近親生出正常兒反而不正常 對於親共媒體人如此 對於任何人亦然(包括原作者) 看了連結中的討論串 讓我有了以上這樣的感嘆 : 因此,我們認為,台灣親共外省媒體人之間,應該存在某些報導馬英九新聞 : 時的守則與共識,特意美化馬英九,以協助部分不知民主為何物的外省權貴 : 集團重新奪回台灣的控制權。 : 以下,讓我們來嘗試重建出報導馬英九時的禁忌與規則: : 1. 不准照到馬英九的頭頂 :該部位可能已經毛髮稀疏 : 2. 馬英九到中南部接近「人民」時,不准在報導中明確指出那其實多是在眷 : 村附近打轉,並且應盡量以「萬民擁戴」、「受到中南部民眾熱烈歡迎」等字 : 眼來形容 : 3. 如果有其他政治人物批判馬英九時,表面上要作到看起來是平衡報導,但是 : 一定要將馬英九的回辯擺在最後,讓批評者沒有再一次回辯的機會 : 4. 記者部分:圍繞在馬英九身邊採訪他時,要面帶微笑,但不准流出口水,也 : 盡量不要一臉花癡樣。採訪泛綠政治人物時,要一臉像家裡死人的樣子 : 主播部分:報導馬英九新聞時,要面帶微笑,但不准流出口水,也盡量不要一臉 : 花癡樣。報導泛綠政治新聞時,要一臉死魚樣,最好是五子哭墓那種神情 : 以上第 4 條同時適用於男、女記者與主播。男記者與男主播請自行以「斷背山」 : 為參考想像原則 : 5. 報導馬英九、國民黨、親民黨相關新聞時,不准提到「外省」、「外省人」 : 幾個字眼。如果泛綠人士提到這幾個字,一定要死命以「撕裂族群」、「分裂 : 族群」、「破壞族群和諧」等鬥爭字眼,先下手為強,把他們盯到死。 : 其餘部分,請各位大大接續。。。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4.135 ※ 編輯: juotung 來自: 61.229.114.135 (06/27 02:12)
cck72:好文…推一個 06/27 08:53
itswolf:這值得推!! 06/27 10:53
synd:我覺得教育程度的例子舉的不好,那是篩選標準不等於歧視 06/27 11:42
synd:如果說有私校歧視那還說的過去 06/27 11:44
至少從原作者的論述中 我們是看不出歧視與你說的篩選標準有什麼實質上的差異 因為二者在外觀上都是差別待遇 只是被我們接受的就叫篩選 不被我們接受的就叫做歧視 或者我們可以說 其實歧視與篩選標準並沒有根本上的差異? 當然一般的說法會認為歧視包含有一種不當連結的篩選標準 但除非這個不當連結非常的明顯 否則通常也是難以區別 ※ 編輯: juotung 來自: 202.159.169.140 (06/27 12:02)
Boyen:怎麼能夠不推這篇 06/27 17:17
ilyalee:nice analysis 07/04 02:59
liscu:說的好呀~~~~ 07/05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