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fu35 (廣平君)
看板media-chaos
標題[討論] 論媒體為犯罪教戰守則
時間Tue Jul 11 13:48:21 2006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256300
假如正如雷倩女士所說,「起訴書就是一本教戰守則」,
那麼媒體就不應該這麼巨細靡遺地報導任何刑案或自殺案件。
媒體過度報導自殺新聞會引起模仿或造成自殺風潮,
所以過去新評會、新聞及社會學者均曾要求節制。
同樣的,媒體對「徐子婷案」和「倪附總統案」的處理也受到痛批。
犯罪新聞也是如此:過度報導會引起模仿、甚至妨害調查。
各位可不曾看過歹徒以剪報當犯罪參考資料?
「南迴怪客案」被告獲得交保後,律師也說他的辯護詞「得力於媒體報導」。
回過頭來,雷女士認為這樣就是犯罪的「教戰守則」,
言下之意必定認為這會引起模仿。
但起訴書內容本來就應詳述犯罪之事實與過程,且起訴書以公開為原則;
既然本案無涉國家機密,那公開起訴書本是理所當然、人人可取得亦無不妥。
而同樣是公開資訊,媒體的傳播力遠超過起訴書本身。
如果起訴書就可以當教戰守則用,那不好的犯罪新聞豈不更堪當此名?
相對於取得、看完整本起訴書,閱聽犯罪新聞、加以研讀就易如反掌,
那媒體不就等於是鼓勵犯罪的幫凶?
同理,媒體不就等於是鼓勵自殺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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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你在哪裡?
假如正如李濤先生所說「人民堅持就有正義」,
那為什麼人民關注的新聞亂象就得不到NCC的處理?
是不是因為我們不夠堅持、不夠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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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6.205
推 gitans:請問那個「翁子婷案」是怎麼回事?我知道的翁仔婷是前女網 07/11 13:53
→ gitans:國手,是同一個人嗎? 07/11 13:54
推 KevinAction:徐子婷? 07/11 13:58
對,是她沒錯。謝謝提醒!:)
※ 編輯: Yenfu35 來自: 61.62.26.205 (07/11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