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cales (夢空界)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修NCC組織法,馬英九不同意
時間Wed Jul 26 20:06:43 2006
※ 引述《rodneytw (桂圓紅棗茶)》之銘言:
: ※ 引述《peddler (Cars)》之銘言:
: 我不是學法的,老實講我看不懂大法官的解釋。
: NCC是合法合憲的組織,NCC委員產生方式是違憲的。
: 既然產生方式違憲,代表委員本身應不具合法性。
: NCC這個合憲組織由不具合法性的人運作?但並不違憲?
: 我一點都搞不懂這個邏輯......
NCC這個1組織有法緣依據,是根據立法院立法三讀通過後所成立的
因此這個組織本身並沒有什麼違法的問題存在
但是NCC是隸屬於行政院底下的一個組織
因此NCC成員的任命必須要由行政院來任命,這是行政院的人事權
但是NCC委員的任命是依立法院的政黨比例來成立的
人員的推薦及審查是由立法院所決定的,這就侵犯到了行政院的人事權
依我國五權分立的憲法精神,立法院不應該干涉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權
而NCC委員的任命正是違反了我國五權分立的憲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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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透銘:
「碼不在多,六個就贏。
簽不用早,有誠則靈。
斯是夢境,唯吾不醒。
牌支算得準,一次六顆星。
頭彩一中後,北銀抱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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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76.128
→ geesegeese:你搞錯了,是提名權在行政院院長...不是任命權 07/26 20:10
→ geesegeese:全國的政務人員形式上都是那個整天被要求下台的人任命 07/26 20:11
→ geesegeese:大法官說NCC組織法限定行政院長只能依政黨比例提名違憲 07/26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