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zo (Du Arschloch)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妓者是公務員嗎?
時間Tue Aug 1 10:24:57 2006
※ 引述《Yyh (我愛批踢踢)》之銘言:
: ※ 引述《salonshiboo (撒隆西布)》之銘言:
: : 不然法警逮捕妓者 雖然是逮捕錯人 是妨礙了什麼公務
: : 妓者是公務員嗎
: : 妓者的公務是什麼
: 不想筆戰...
: 看了你連續幾篇文章加推文,想必你一定很生氣
: 不過這篇最嚴重,一點邏輯都沒有
: 可不可以po文時,先想一想在po,拜託
: 再來,"護航"這個詞現在很流行是不是?
: 難道跟你意見相佐的人,就要說是"護航"?
: 即使是護航好了,那又怎樣??
: 大家有什麼意見就說出來阿,一起討論嘛...
: 如果要像您一樣這樣的文章...個人認為一點建設性都看不出來...
: 應該去hate版比較適合,不是嗎?
: 這個版不就是大家理性來討論...看看新聞媒體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嗎
: 難道每個人都從同一個角度來看事情嗎?
: 還有,記者就是記者,故意打"妓者"是想表達什麼嗎?
: 個人除了覺得這種行為很幼稚以外...看不出來有任何意義
: 請問您當過記者嗎?您寫過稿子嗎?曾經採訪過嗎?
: 我只是個學生,不過我知道各行各業都有辛苦的地方...
: 有時候口誤筆誤在所難免..這就不必拿出來狂批猛批吧..
口誤筆誤 我可原諒
如果是觀念上根本的錯誤 那應該說什麼呢?
例如 不懂 無罪推定 尚未判決確定 就一口咬定兇手就是他(李泰安案)
不懂可以行使緘默權 認為行使緘默權就是罪加一等 (李泰安案)
搞不清楚 上訴 起訴的分別 (胡瓜案)
其他很多誇張錯誤的報導就不用提了 更不用說經典代表作 涂醒哲舔耳案
你也承認 各行各業都有辛苦的地方 那媒體朋友能體諒 其他人嗎?
那些不願受訪的人 狂追逐 再不受訪就醜化
拿出麥克風 我就要一定要說幾句話嗎?
我把老二掏出來 別人就一定要來哈幾口? 可以這樣嗎?
媒體違規 拿出新聞自由來檔 別人違規 標題就放上"特權"
媒體有這種權利可以這樣嗎?
誰教你的 學校教授?
最會耍特權的就是媒體記者朋友了
別人親人死亡 跑去問家人 "你現在心情怎樣" 你認為如何? 很帥嗎?
還是老闆吩咐一定要問這麼白目的問題
還是腦袋沒東西 除了這個問題 其他想不到
動到記者一根毛 "新聞自由"又來出來檔
擾亂民生 鄰居的生活安寧 怎麼沒看到有人出來道歉
阿美姐的內褲 是影響國家民生的大事是嗎? 這種報導很有意義嗎?
媒體記者 最喜歡說"社會觀感" 當"社會觀感"普遍厭惡 惡質媒體時
有看到有什麼改變嗎? 沒有 依然如故!
媒體只要客觀的報導就好 可是現在的水準卻是連這最基本的都做不到
: 有必要說人家是"腦殘"嗎?這可能也是流行吧...
: 不過罵別人前,還是多想一下自己的發文,
: 如果以您的標準,恐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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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51.71
推 iele:我推這篇 自以為是的正義其實很可怕 08/0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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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nikki:中肯 08/01 10:54
→ waynedd:記者特權我親眼看過..買火車票用記者身份買公務票.. 08/01 10:56
→ girlsleep:推啊 08/02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