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sel:我們有新聞自由!!我們有報導的權利!! 08/15 03:35
推 JasonCC:1F是反諷 先幫你消毒補血 以免被噓爆 08/15 03:43
推 Epsilon:公眾有知得權利 08/15 06:11
推 haushau:有知的權利不代表小王一定要整天被媒體煩這些瑣事 08/15 06:34
推 esiberg:這些去年已經消費過了 為何媒體還要再來一次.. 08/15 08:21
推 cyp001:台灣記者有臉說別人嗎? 08/15 09:36
推 yanki826:我只能說紅了 很多不堪入目的東西都會被挖出 08/15 09:38
推 hornets1221:被收養也不是丟臉的事 08/15 09:47
推 picar:更 那你還寫這篇文章是怎樣 08/15 09:55
推 yankees51:養子是怎樣膩 台灣媒體好像抓到大八卦一樣@@@@#!$@# 08/15 10:21
推 hornets1221:王建民又不是孤兒 過繼在民間並不是非常希罕的事 08/15 10:24
推 icetornado:你娘的機掰媒體 08/15 10:40
推 sunnyandsea:我覺得,那些記者的年齡大多也2,30歲!挺可憐的!! 08/15 10:48
推 liao1988:有知得權力不代表有知得必要 08/15 10:50
推 sephiros:你娘的機掰媒體 08/15 10:51
推 Dolce:知的權利是針對公共事務,不代表可以踐踏別人的隱私吧 08/15 11:06
推 KOSHON:喵的咧,沒人性的媒體 08/15 11:20
→ jienan:台灣媒體爛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08/1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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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36.38
→ hzs6111:這些媒體真的是腦殘,報導過的事還在報 08/15 12:19
推 Pash77:妓者有腦殘的權利 08/15 14:31
推 imanikki:2樓有誤 腦殘是身為台灣記者的鐵則之一 08/15 14:35
推 mebius:再挖下去,連交過哪幾個女朋友的新聞都要挖出來了,馬的. 08/15 14:50
→ mebius:然後再去訪問女孩子,妳現在沒有跟她在一起,會不會後悔? 08/15 14:51
→ mebius:女孩子:不會後悔. 妓者:是的,從她的臉上可以看出蛋蛋的憂傷 08/15 14:56
推 jimihsu:只好把台灣媒體"再度"請出球員更衣室(Clubhouse) 08/15 15:29
推 maylin1213:果真是妓者 妓者又出沒了 表演腦殘報導最一流 08/15 15:48
推 waymark:記者:各位觀眾,記者目前所站的位置是王的第一任女友 08/15 15:59
→ waymark:的家門外噢,現在大門深鎖,我們來訪問隔壁的鄰居... 08/15 16:01
→ waymark:請問你以前見過某某帶王建民回來嗎!? 08/15 16:04
推 TaiwanJunior:人家 N.Y. Times 報歸報..有像台灣煤體這樣死纏爛打 08/15 22:40
→ TaiwanJunior:外加大肆張揚的嗎..?! 08/15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