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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nylin0309 (孤獨一人的戰爭)》之銘言: : 我一直對於新聞自由這個名詞感到疑惑,到底這是誰的自由? : 現在許多的媒體,只要拿出「新聞自由」這四個字,就可以任意報導許多的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tewart法官在耶魯演講中提出 第四權理論 這是現在主張新聞自由有別於言論及出版等自由等的理論依據 但是這還在美國學界法界爭論中 還沒有個定案 有興趣的話可以看林子儀的書 好的接下來假設我們身處在法治國家 翻開我國憲法 其中並沒有所謂的"新聞自由" 在台灣我們所稱的新聞自由依據主要是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其中的言論自由下面 有興趣可以看看相關的書籍 (迷之音.小弟天性慵懶雖然說google很方便但也懶得找了) 新聞自由不是獨立存在的 也沒有法律保障新聞自由這四個字 新聞從業人員所有的權利與一般老百姓是一樣的 並沒有特權 當然前提是我們活在法制社會 (心中os.幹 我以前的公民老師在騙笑耶~) : 人、事、物 : 那麼想要當「媒體」需要什麼條件呢? 這是教育部國與辭典的解釋 傳播資料訊息的工具,包括電視、廣播、電影、報刊、電腦網路等的總稱。 為英語media& medium的義譯。 各媒體雖各有傳播技術與對象,但今日多視為一個整體。亦作媒介。 要討論媒體 就先得為媒體下一個定義 只要是中介物體都算是媒體 這樣說很抽象 舉個例子 打電話交談 電話是中介物體 所以它是媒體 兩個人面對交談 聲音是媒體嗎 很抱歉 聲音不是 空氣才是 但這應該不是你想討論的媒體 個人認為你想討論的媒體應該是指 mass media 翻成大眾傳播媒體 再依據教育部國與辭典的解釋 遞傳音訊、消息的公眾性傳播工具。如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廣告、書刊、海 報、傳單、唱片等。或稱為大眾傳播媒介、大眾傳播工具。 ok如果你接受這種說法的話 接下來我想我可以回答你的問題"想要當「媒體」需要什麼條件呢?" 照我看來想要當大眾媒體要的條件很簡單只要是公眾性的傳播工具都是 : 需要很多錢開一家媒體公司才能夠擁有這項「新聞自由」的權力嗎? 剛才的討論我想已經回答了 新聞媒體並沒有比一般民眾(mass這辭一開始具有貶意,不過這不是這次討論的範圍) 有更多的權利(right) 在此原po採用權力(power)這一辭 我想也表示了現今的情況 對的 新聞媒體有著特殊的"權力"  : 還是一般民眾只要拿起手邊的 V8 、照相手機、甚至只要會上網會打字 : 就能夠稱之為「媒體」也能擁有「新聞自由」呢? : 到底要具備哪些條件的人才能夠有新聞自由? : 那麼我可不可以把「別人」的事情寫出來,放在網路上任人瀏覽? : 然後說「人民」有知的權力,說只要有「民眾」想看,我就要報導 : 而當我被起訴的時候,可以擺出「新聞自由」這個塊招牌嗎? : 我可不可以拿著「新聞自由」這四個大字,跑去別人的家裡 : 整天守在別人家門口,拿著攝影機拍攝,或挖掘別人的隱私呢? 不知道以上回答可否滿意~ : ※ 編輯: kennylin0309 來自: 219.71.247.252 (08/21 20:02) : 推 sazkj:總覺得過度強調新聞自由,很容易損害到其他人的權益 08/21 20: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78.138
advr:這篇寫的比我還詳實,值得推薦。 08/21 21:34
FireFrog:orz... 08/21 21:35
JJLi:詳實的描述了媒體的定義,且界定新聞和媒體的切分,推。 08/21 21:37
lbn:這樣的觀念,更需要被推廣到每個人心中,抗爛媒 大家一起來 08/21 21:44
※ 編輯: FireFrog 來自: 218.184.178.138 (08/21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