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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18200 下次cosplay記者反媒體暴力 ■苦勞評論2006/08/23   為什麼昨天抗議TVBS時,要讓出一條通道讓採訪車進出?要是一直堵下去, TVBS還會敢搖擺到把抗議群眾在廣場晾四個小時嗎?   昨天將近百名學者及學生,前往TVBS抗議以新聞自由之名,行騷擾王建民之 實。本來現場群眾在抗議一開始時,將廣場出入口堵起來,讓採訪車無法進出, 急得TVBS高層找警察要求主持人讓出一條路。   警方憑什麼要求抗議者讓出一條路?當然是《集會遊行法》,警方現場指揮 官拿著大聲公,要求抗議活動不得阻礙交通。但不擋著採訪車,要如何逼TVBS高 層回應?在激烈的爭論後,警方最後祭出《集會遊行法》,高聲威脅現場群眾, 如不讓路,將要第三次舉牌強制驅離。在考量到與會學生的安全下,最後負責人 不得不妥協讓採訪車出入。   雖然,抗議群眾也不含糊,對著開著坐著採訪車進入公司的媒體記者說:「 你們對媒體改革有什麼看法?」「為甚麼要開車出入,是要去買家具嗎?」「為 甚麼下雨天不用雨刷?」小小的cosplay記者,讓這些記者嚐嚐被強迫採訪的滋味。   不過這樣還扮得不像,因為真正的台灣記者,怎麼可能警方要求就讓出這麼 大條路。不過大家有沒有看過,哪一次一輛輛SNG車塞滿道路、影響交通及安全、 妨礙受訪者行動自由時,警方有祭出《集遊法》要求記者立即解散?對不起,一次 都沒有,都是半求半哀,希望媒體尊重,希望記者高抬貴手讓一條路,但常常都是 受訪人一出現,原有的秩序就一團亂,警察還不是得低著頭與受訪者一起突破記者 人牆。   既然媒體有這種特權,抗議媒體就應該被驅趕、讓路?如果是這樣,下次媒體 再亂搞,乾脆抗議民眾扮記者來堵記者算了。   當然,以怨報怨有點變態,但還是有其積極意義,第一,突顯《集遊法》警方 雙重標準的荒謬,抗議群眾只要符合比例原則,為什麼不能一直集結?人權的要義 是一起向上提升,cosplay記者的用意就是要讓記者的特權變成人權。   第二,要求媒體記者將心比心,縱有採訪權力,也要適可而止,別對升斗小民 任意圍堵。   其實現在扮記者已經頗簡單,自己列印記者證,穿著都無所謂,「去學生化」 就好。想扮得專業一點,弄一支有狗牌的麥克風,手持墊板,握大一點的攝影機、 照相機,然後對著警方一副不可一世的自信樣子,就能讓警察真假莫辨。   說真的,也沒什麼所謂真假,這就不是公民記者了嗎?誰說記者不能參與抗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