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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七條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執行之。   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違規停車者,並得由交通助理 人員逕行執行之;其設置、訓練及執行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定之。 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 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意思就是說 打電話叫交通警察來開單 ※ 引述《legenyes (沉潛)》之銘言: : 今天小弟我去金山南路那邊現場看王建民比賽 : 當然免不了又是一堆記者在那邊~ : 因為我大約10:30到 所以沒位置~ : 就乖乖的站在後面 : 然後在每局中間~我就一直觀察記者的行為~ : 我蠻好奇的~ : 記者對民眾 : 竟然也是直接的麥克風+攝影機就過去了 : 完全沒有事先先問民眾願不願意被訪問~ : 請問一下這樣的程序正常吧~ : 那時真希望記者來採訪我 : 我一定會反問 : "請問一下你給你們今天採訪打幾分?" : "請問一下為什麼王建民不喜歡你們你們還要熱臉貼冷屁股" : 還有...我想問第二個問題是~ : SNG車真的可以停在紅線~停在消防栓前面嗎? -- 既然未來有無限的可能性 那何不勇敢的放手去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8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