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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是什麼意思呢? : 希望有誰能夠幫忙定義這個詞的意念。 : 再怎麼說,這已經是十多年前的釋字號。 : 當年,有當年的時代背景…(媒體多為政府所控管、限制) : 這個釋字號在今天可以說它被誤解… : 但在當年,的確是個得之不易的媒體解放的重大里程。 : 雖然在那個年代,真正能了解這個意思的人,可能不會太多。 : (大概這十年也沒人注意過釋了多少憲…)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其實已經很多學者有解釋過了。現在比較是用 「媒介近用權」或是「傳播權」、「傳播近用權」等。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在現代來說,一般是指「媒介近用權」 而「媒介近用權」簡單說則包括「接近」與「使用」。 「接近」是指閱聽人用間接方式改變媒介內容,譬如說 閱聽眾有發聲權,如像讀者投書、召開記者會、現場call-in 等等。或是有答覆權,在讀者投書版上回應、召開記者會或是 接受採訪、在現場call-in節目中答覆,其他如「詮釋權」、 「更正權」等等。 「使用」則是指民眾有權直接經營媒介,或自行製作內容,譬 如說網友們在抗議現場自行錄製影片,然後放在網路上播映等 等,或是自己在wiki上編輯新聞或在blog上編輯文章等等。 媒介近用權,或是現在很多人直接稱之為傳播權,其實大至上 在目前社會上是都已經呈現,人們想做傳播,也大概都能夠做 的到,BBS、blog等等都是。但問題比較大的在於「主流媒體 詮釋」的影響力。 即便是影像播出,或是報社記者直接錄音,再進行新聞寫作, 但是沒有一則新聞的文字、畫面呈現是毫無主觀看法在內的。 即使是所謂「純淨新聞」,也都有對一個事件紀錄中,所謂 「什麼是重點」的挑選。某一位記者看了這個事件,他會對他 認為是重點的部分多加注意,並且在新聞呈現中將重點擺在他 認為重要的焦點。理所當然,別的記者也會,而關注的焦點難 免受到個別差異的影響。 此時,「主流媒體」與「個人媒體」在傳播權上力量的差異就 呈現出來。一個人的部落格再紅一天頂多一萬人次閱讀,但報 紙接近五成的閱報率,表示「報紙」這種媒體一天就有一千萬 人以上在閱讀。即使將其拆開,蘋果日報和自由時報一天至少 也有四百萬人閱讀,聯合與中時一天也有超過三百萬人閱讀。 你我都可以出版,但個人文章的影響力跟主流媒體的影響力差 異還是很大。主流媒體依舊佔用了一個事件發生後,最重要的 「詮釋權」。 個人要怎麼將所謂的事件詮釋權拿回自己手上? 目前這個問題,還是無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13.204
FireFrog:解釋的好 08/25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