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reFrog:解釋的好 08/25 13:59
: 另外…『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是什麼意思呢?
: 希望有誰能夠幫忙定義這個詞的意念。
: 再怎麼說,這已經是十多年前的釋字號。
: 當年,有當年的時代背景…(媒體多為政府所控管、限制)
: 這個釋字號在今天可以說它被誤解…
: 但在當年,的確是個得之不易的媒體解放的重大里程。
: 雖然在那個年代,真正能了解這個意思的人,可能不會太多。
: (大概這十年也沒人注意過釋了多少憲…)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其實已經很多學者有解釋過了。現在比較是用
「媒介近用權」或是「傳播權」、「傳播近用權」等。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在現代來說,一般是指「媒介近用權」
而「媒介近用權」簡單說則包括「接近」與「使用」。
「接近」是指閱聽人用間接方式改變媒介內容,譬如說
閱聽眾有發聲權,如像讀者投書、召開記者會、現場call-in
等等。或是有答覆權,在讀者投書版上回應、召開記者會或是
接受採訪、在現場call-in節目中答覆,其他如「詮釋權」、
「更正權」等等。
「使用」則是指民眾有權直接經營媒介,或自行製作內容,譬
如說網友們在抗議現場自行錄製影片,然後放在網路上播映等
等,或是自己在wiki上編輯新聞或在blog上編輯文章等等。
媒介近用權,或是現在很多人直接稱之為傳播權,其實大至上
在目前社會上是都已經呈現,人們想做傳播,也大概都能夠做
的到,BBS、blog等等都是。但問題比較大的在於「主流媒體
詮釋」的影響力。
即便是影像播出,或是報社記者直接錄音,再進行新聞寫作,
但是沒有一則新聞的文字、畫面呈現是毫無主觀看法在內的。
即使是所謂「純淨新聞」,也都有對一個事件紀錄中,所謂
「什麼是重點」的挑選。某一位記者看了這個事件,他會對他
認為是重點的部分多加注意,並且在新聞呈現中將重點擺在他
認為重要的焦點。理所當然,別的記者也會,而關注的焦點難
免受到個別差異的影響。
此時,「主流媒體」與「個人媒體」在傳播權上力量的差異就
呈現出來。一個人的部落格再紅一天頂多一萬人次閱讀,但報
紙接近五成的閱報率,表示「報紙」這種媒體一天就有一千萬
人以上在閱讀。即使將其拆開,蘋果日報和自由時報一天至少
也有四百萬人閱讀,聯合與中時一天也有超過三百萬人閱讀。
你我都可以出版,但個人文章的影響力跟主流媒體的影響力差
異還是很大。主流媒體依舊佔用了一個事件發生後,最重要的
「詮釋權」。
個人要怎麼將所謂的事件詮釋權拿回自己手上?
目前這個問題,還是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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