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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fat (幸運的千石)》之銘言: : 看到陰森新聞報導郭台銘要告大陸記者的新聞 : 就一直說媒體是小蝦米阿 要對抗郭台銘這大鯨魚有的沒的 : 難道記者不時的報導 破壞人家企業的商譽也不能告 : 妓者不先檢討自己同業的報導是否屬實 : 就一味的說郭台銘打壓新聞自由 : 妓者說自己是小蝦米 真是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 希望郭台銘能稍微遏止一下妓者不經查證就報導的歪風 告當然可以告 郭台銘認為報導錯誤有損商譽當然可告 但是他使出假扣押記者曠文琪財產三千萬則有違比例原則太過失當 會被外界指摘為大鯨魚對小蝦米的原因就在於此 更何況曠的報導是否真的對鴻海的商譽造成影響仍有疑問 郭即使出對付商場對手的手段對付一個拿死薪水的記者 讓其一個月有2/3的薪水被扣押 這樣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30.184
osoo:以目的來說的話,相當合理 08/29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