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mar (tinmar)
看板media-chaos
標題蘋果日報 猶似賤踏死屍牟利的禿鷹媒體
時間Wed Sep 6 17:19:57 2006
蘋果日報今天刊登一張女學生頭部慘遭被壓在車輪下的照片, 令人觸目驚心. 雖然老
早知道蘋果日報的風格就是殘忍血腥, 但看到這張照片, 仍然會覺得很不舒服. 一方
面當然是身為閱讀者被其所刊照片驚嚇到的不舒服. 另一方面是替死者感到憤怒, 既
已慘糟橫禍, 為何慘死的屍照還要被拿來公諸大眾? 對於死者而言, 這是多大的羞辱
? 死亡的尊嚴蕩然無存. 彷彿兩度死亡, 第一次頭部遭車輪輾死, 第二次亡照遭蘋果
牟利. 蘋果猶似一隻禿鷹以啃食死屍生存, 僅是為了商業利益, 無所不用其極.
一張慘死的死屍照片當然是一個事實真相的圖片版本, 但不代表媒體可以任意公佈.
實在看不出來這與公眾利益何干? 與新聞自由何干? 與追求真相何干? 眾人都知道這
是嗜血牟利的蘋果風格, 但似乎無力改變之, 正是突顯了社會的悲哀. 十年前中國時
報頭版刊登白曉燕手指頭而遭眾怒, 十年後蘋果頻繁而任意刊登受害者死屍, 社會大
眾似乎已習慣, 河東河西, 世道大變, 人心不古, 是幸或不幸?
王建民拒訪事件發生時, TVBS成了抗議對象, 自有其理. 但這種狗仔風格, 不就是源
自壹集團的蘋果日報與壹周刊嗎? 最應抗議的對象反而逃過一劫, 只因其幸運碰巧沒
率先挖掘報導王建民私事. 蘋果隔日還用二版大幅報導抗議活動, 更顯得諷刺, 因為
蘋果才是狗仔最大罪源. 蘋果對於自身的爭議經常直接面對並不避諱報導, 表面上是
願意溝通與傾聽, 事實上是收編或化解問題, 船過水無痕, 一切照舊. 也更由於是對
商業手段的自信, 因為坦然面對爭議也是商業手法的一種. 若當天抗議的媒體是蘋果
日報, 相信其也會大幅刊登. 所以傳統的三大報之常淡化自身爭議, 也顯現其輸給蘋
果的原因. 但也就是因為蘋果操作商業化手段如此高竿, 反而更令人懼於或疏忽於其
影響力所帶來的破壞與瓦解.
蘋果的論壇經常有大學教授社會賢達投書, 其中意涵甚是有趣, 是因蘋果稿費高? 或
是閱讀者大量? 不管誘因如何, 投書者所能賺的高額稿費或投書擁有的高曝光率, 不
是建立在蘋果有何優質文化或知識良知, 而是在煽色腥上, 而是對於社會的惡質影響
上. 就是如此的矛盾, 所以人人皆成蘋果狗仔影響力的共犯, 這是台灣社會很大的悲
哀. 這種閱讀大眾的心理矛盾, 也是蘋果操作偽善的厲害之處, 所以蘋果社論所持美
好標準與蘋果新聞惡劣手法經常相反, 以蘋果社論經常發表的義正嚴詞, 蘋果早該千
夫所指關門大吉. 因此, 一個蘋果可以有很多面向, 啃到甜的一面, 就不在乎也啃到
腐爛的一面, 殊不知爛的部份可能足以致命. 於是有百家爭鳴的公共論壇, 也有做善
事的版面, 資訊眾多的體育版也很投合健康的功能, 五花八門的消費讓人目不暇己.
但剩下的是什麼? 剩下的東西所造成的傷害會低於較美好的版面? 由台灣社會的媒體
惡劣質變來看, 自然是否定的.
台灣媒體的弊病不該全由蘋果或壹周刊概括承受, 但其絕對是亂源之大宗.
蘋果日報 09/05 公車輾頭 女大學生慘死 大一剛入學 要去練機車的路上遭擦撞
【甯其遠、朱繼先、呂仁欽╱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剛考上大學的女學生,昨天趁著入學
前約好同學,準備到停車場練習騎機車,沒想到卻在步行過馬路時,被右轉的公車輾斃。
死者的父母親接獲噩耗趕到現場,見愛女慘死痛心不已,向警方表示不會原諒肇事駕駛,
哭喊:「女兒的頭都變形了!我一定要追究到底!」
天人永隔
警方調查,死者林倢?(十九歲)暑假才從台北市南湖高中畢業,考上慈濟大學東方語文
學系日文組。昨天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許,她在台北市南港園區街與三重路口附近,正準備
穿越三重路時,遭余修賢(四十三歲)駕駛的欣和客運八一七路公車擦撞倒地,林女被壓
在公車右前輪下,頭部破裂變形,當場慘死。
「出門時才交代小心」
警方到場處理時,死者身上的手機突然響起,警員隨手接起來,無奈地告知電話另一頭的
人,「她出車禍,沒辦法接電話了。」撥電話的林女同學從車禍現場對面的停車場趕來,
才驚見好友竟倒臥在公車輪下。林女同學傷心地說,一群人原本約好十一時要在停車場練
習騎機車,準備上大學前能考到駕照,因為林女遲到,幾分鐘前剛通過電話,當時林女還
說:「我下車了,過馬路馬上到。」怎知才短短幾分鐘,竟天人永隔。
死者父母接到警方通知到場時,無法接受即將要上大學的女兒,才離開家一下子就變成一
具冰冷的屍體。林父強忍悲痛說:「早上出門時,我還交代她要小心,怎麼會……」,接
著就再也說不下去,林母更是趴在丈夫背上痛哭,不敢相信女兒就這樣離開他們。
死者父不原諒肇事者
肇事駕駛余修賢向警方表示,當時他正要從園區街右轉到三重路上,車速很慢,時速大約
只有十公里。突然間他聽到車上乘客大喊:「小心,有人」,他轉頭從後照鏡看到一個女
生,他立刻急踩煞車,卻已經來不及。
余修賢說自己沒有飲酒,也依照交通號誌行駛,他認為是死者未走斑馬線橫越馬路,才讓
他反應不及。
不過,死者父親強烈懷疑肇事駕駛的說法,他認為是公車駕駛違規未注意行人安全,才造
成女兒慘死,強調絕不原諒肇事駕駛。警方在偵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將肇事駕駛移送法
辦。
女大學生被撞示意圖
大學新鮮人林倢?昨準備橫越三重路時,遭右轉的公車輾斃,頭壓在右前輪下,當場死亡
。
行人過馬路注意事項
◎務必走行人穿越道、路橋或斑馬線。
◎過馬路前注意左右來車,並查看交通號誌是否正要變換燈號。
◎發現公車、砂石車或聯結車等大型車輛經過時,最好停下,讓大型車輛先過。
資料來源:台北縣交通警察隊長黃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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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15.206
推 MagicSuki:有點難過~花樣年華的少女...死了還要被蹧踏... 09/06 17:32
→ itswolf:怎麼覺得很像其他家媒體的反鞭文??現在整個充滿了比爛的文 09/06 17:34
→ itswolf:話是怎樣??大家一起爛?? 09/06 17:36
推 BlackCrazy:壹傳媒報系用發行量來證明自己這樣做才是對的.... 09/06 17:43
→ BlackCrazy:而發行量也確實反映了他們的理論...哀..這就是人參... 09/06 17:45
推 Earthonly1:還好今天沒經過便利商店 不然各大報頭版必看... 09/06 17:54
推 neowfish:我不買蘋果日報也是這原因,頂多在早餐店看看而已! 09/06 18:10
→ salonshiboo:中視放無馬賽克車禍→都是蘋果的錯XDDDDDDDDDDDDD 09/06 18:11
→ salonshiboo:翡翠TVBS週刊第一手獨家報導羶色腥→還是蘋果的錯 09/06 18:12
→ salonshiboo:以為把錯都推給蘋果 自己就沒錯了 09/06 18:12
推 midstrong:是照片還是示意圖? 09/06 19:43
推 alees:照片~幸好點選時往後移才看不到 09/06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