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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Luke2000 (u-3hxi2) 看板: politics 標題: 拼外交? 時間: Fri Sep 8 09:16:59 2006 本報記者陳永富 「犯罪意圖」是犯罪的構成與刑度的重要考量。陳水扁總統坦承對私人發票用於核銷國 務機要費「知情」且部分是「親自交辦」,但以「沒一毛錢流入私人口袋」的「無犯罪 意圖」辯解;問題是,以違法的方式請領公款,即使真的用於拚外交的機密用途,就能 阻卻違法嗎? 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對陳總統夫婦,用了「潛在性被告」非法律專有名詞 來形容他們在國務機要費案中的身分,耐人尋味。「潛在性被告」極可能因案情直逼陳 水扁夫婦涉及偽造文書與貪汙罪,而將兩人改簽分為偵字案「被告」,再予提起公訴或 不起訴處分;當然,陳水扁的部分須等他總統任滿才能正式結案。 不過「潛在性被告」也可能因陳總統所提辯解或證據說服檢察官,認為他們夫婦犯罪嫌 疑不足,而逕行簽結或不起訴。 但就如強盜不能為劫富濟貧而殺人劫財,陳總統即使為拚外交,不得已用他人發票核銷 國務機要費使用,如果涉嫌以偽造文書手段報銷公帳,形式上即觸法。 若所請領的公款,實際未用於拚外交或交付執行外交任務的人員,落入其他私人甚或 第一家庭成員手中,即難脫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或圖利的貪汙罪嫌;犯意良善與否,僅 能作為法官量刑的參考,而不是免責的要件。 因此,陳總統會不會栽在國務費案,關鍵不在他是否出於善意及為國家拚外交,而在 有無假公濟私,公款私用;檢方要辦倒陳總統,查明國務費的流向,才是第一要務。 【2006/09/08 聯合報】 ++++++++++++++++++++++++++++++++++++++++++++++++++++++++++++++ 老實說,對於陳水扁的解釋我深不以為然。 如果每年區區三千五百萬的國務機要費都還要以假發票報支、拿來拼外交, 試問原本編列在外交部和國安局的龐大外交與機密預算花到哪裡去了? 為什麼會連每年區區三千五百萬都拿不出來? 還要陳水扁拿自己已經捉襟見肘的國務機要費來支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39.2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46.130
Thirteen:轉這篇是因為聯合終於有比較理性的文章了 09/08 11:53
going70:第二段用詞不當,最後一段意識形態明顯,該報公信力蕩然無 09/08 13:14
going70:補充一下,並不是說這篇無公信力,而是該報花名在外... 09/08 13:21
laguna0916:我是覺得加入不少自己的意見在裡面 看不出中肯在哪 09/08 13:22
iele:我覺得原po的評論更好笑 09/08 13:25
iele:還有 妓者也要去認真找個律師問一下 什麼是偽造文書 09/08 13:27
CTHsieh:討論: 阿扁自動把薪水減半都比這些費用多了.... 09/08 13:39
CTHsieh:更何況有人特支費盡自己薪資帳戶還只進不出 09/08 13:39
CTHsieh:其他人是會進也會拿出去做公益.... 09/08 13:40
CTHsieh:更妄論有人一直肖想18%.... 09/08 13:42
CTHsieh:不過這個版討論政治少一點比較好, 要討論政治到政治版,ok? 09/08 13:42
Executor123:這只是一篇理性的文章....而不是理性的新聞吧.... 09/08 13:57
occupy:政治文 09/08 13:58
igarasiyui:政治文 再者 當文章看中肯 當新聞看不及格 09/08 14:21
advr:連個偽造文書的要件都不懂的文章又有啥好轉的? 09/08 14:45
u9161031:新聞可不只要求理性而已。 09/08 15:56
nocture:政治文 09/08 17:54
ninetales:等你當總統的時候再來評論也不遲 09/08 18:10
chairmanmao:好多扁迷護航,這裡成了扁迷難民營 09/08 18:30
haxioujin:噓樓上 09/08 19:48
haxioujin:或許貓洙錫認為台灣不需要拼外交 09/08 19:48
djdjdj:... 09/08 19:59
jamexz:純噓毛主席,水準這麼爛是不行地~~ 09/08 20:29
smalloc:....... 09/08 22:36
tonyselina:小小郭勝投啦 外加倥病畜二期病狀發作 爽 ^^ 09/09 10:52
iamsychen:不噓對不起台灣 09/09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