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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您好: 關於您9月7日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中時電子報網路主筆室楊渡先生發表「不敢動亂,倒扁免 談」案,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於95年2月22日成立,原由行政院新聞局辦理之電腦網路內容分級相關業務,由該局 移至本會辦理。本會對於兒少上網安全的保護非常重視,在NCC組織法第1條,「為落實憲 法保障言論自由…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 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等前提下,希望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的立法宗旨,協助社會各界共同防堵網路不良資訊,還給孩子們安全自在的網路使用環境 。 有關您檢舉中時電子報網路主筆室楊渡先生發表「不敢動亂,倒扁免談」案,依現行法令 規定,本會無權管理網頁內容,惟已通知中時電子報,請該公司注意。另本案事涉內政部 警政署偵九隊職掌,已轉請該署辦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怪我沒搞清楚NCC的功能 = =... -- ○ 我是路人甲.... ㄑL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3.66.18
uus:....呃....NCC只管用電波傳輸的電子媒體....... 09/15 08:59
uus:以及用線纜傳輸的網路 09/15 09:01
achu520:所以沒人管? 09/15 09:59
des1267:給電信警察看管不管 09/15 10:20
uus:"內政部警政署偵九隊職掌",這不就有人管了麻^^ 09/15 10:26
ktblast:一看也知道的回應...相關單位又開始在互相踢皮球了 ~~ 09/15 10:35
waynedd:現在網路不是傳播媒體了?? 09/15 10:41
laechan:因為檢舉目標為電子報上的文章,偵九隊可先查明是否為本人 09/15 10:58
laechan:亦即主筆者是否為楊渡本人.之前某憲兵在其部落格上說要幹 09/15 10:58
laechan:麻幹麻,偵九隊獲報後就是先查那傢伙是誰,然後才偵辦 09/15 10:59
midstrong:電信警察也不管內容.NCC又不是萬能 09/15 11:21
biaw:所以這個時代 連公然鼓吹動亂都無罪可罰了嗎? 09/15 12:47
midstrong:搞錯對象,應該向檢察官告發 09/16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