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mar (tinmar)
看板media-chaos
標題中時主筆羅如蘭形容泛綠群眾就像小偷打人
時間Wed Sep 20 14:31:25 2006
1.倒扁群眾打人, 羅主筆仍稱為紅衫軍, 反倒扁群眾打人被稱為綠色暴徒.
表面上羅主筆兩方皆批, 但卻巧妙的只稱反倒扁群眾為暴徒.
2.羅主筆的同事楊渡提倡動亂, 羅主筆譴責過嗎?
羅主筆說倒扁群眾訴求非暴力, 根本是在撒謊.
3.羅主筆把泛綠群眾施暴形容為小偷打人, 這是怎樣的語言暴力?
4.羅主筆說媒體即使是亂源也不該毆打媒體,
沒錯, 但羅主筆改天請好好寫篇文章批媒體亂源,
否則憾事還是會發生, 不管是媒體暴力或群眾暴力.
2006.09.20 中國時報 怕被小偷打 就該停止倒扁?
【中時電子報主筆羅如蘭/特稿】
看到民進黨在台南「眾暴寡」的場面,這個黨似乎已經不在乎任何加諸於他們頭上的
暴力形象了。更或者說,他們就是要以此恫嚇反對者?
更奇怪的是那些譴責受暴者的言論。說什麼泛綠的支持者悶太久了啦,林正杰都可以
打金恆煒啦,紅衫軍太囂張了啦。打人就是不對,林正杰不對,紅衫軍有十六起衝突記錄
不對,攻擊別人的綠色暴徒也不對。
挺扁群眾是如何施暴的,電視清清楚楚的播出來了。流氓一樣的人手持鈍器、或砸或
踢一名紅衣女子開的紅色汽車,也有女子當場被石頭砸破頭。蘇貞昌真該好好回答,治安
是這樣拼的嗎?表達自已的政治主張,竟要遭受身家財產的暴力威脅?
因為倒扁會引起挺扁的暴力衝突,所以應該停止倒扁?因為挺扁的人會打人,所以倒
扁的群眾和媒體都要小心了?這樣的邏輯就好像,因為怕被小偷打,所以乾脆把東西送給
小偷。就算倒扁或挺扁沒有是非對錯,打人就是不對,就應該法辦。難道台灣會被暴民挾
持?
一邊是愛與非暴力,一邊是磚頭和石塊齊飛,棍棒和拳腳相向,如果暴民連訴求非暴
力的群眾都敢打,司法也束手無策,台灣社會的混亂恐怕是不堪想像的。但看來執政黨似
乎並不在乎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執意要倒扁陣營退讓。如果倒扁運動竟是由民進黨人加上
挺扁群眾設計出這樣的「退場機制」,可以預言,台灣民主的黑暗期會很長。
經由姚嘉文的口,再次証明阿扁不但不認錯,還把自已和民進黨的危機歸究於媒體。
這也許是個脫罪的好方法。但就算媒體真的是亂源,也只能以文明的寬容精神對待,暴力
恐嚇不准播報甚至動手打媒體記者就是錯。
但無論這一切多麼令人難以忍受,都不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對於無法控制的
衝突與暴力,不同意一方也只能訴諸法律,尋求對話的可能性。如果歷史就是要這一代人
承擔黑暗,就只能等待,等待這塊土地釋盡怨恨,清明醒來。
只能忍受這個社會有一天成熟到多數人能夠判斷,不能侵犯他人的身體是對生命權最
基本的尊重,包容異已是最起碼的公民教養。在學到這一課之前,只能忍耐,忍耐著被自
已的同胞「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民主是學習而來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因暴力威脅而放棄反貪腐的基本人權,正是中
了施暴者的計。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3.102
→ pppking:搞到現在 我竟然認為打媒體記者 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09/20 14:33
推 neowfish:打記者在法理上一定錯,但在道理上.....大家自由心證... 09/20 14:34
推 Lowrider:不過還是不要暴力 再這樣搞下去大概只會有 228 再現 09/20 14:36
→ waynedd:另一種聲音已經忍耐六年了.. 09/20 14:39
推 chwu:他說的只是種比喻,而兩邊的暴力嚴重程度差別我覺得很明顯了 09/20 15:57
→ pppking:叫羅主筆批自己任職的媒體行使另類 不可能吧 都嘛雙重標準 09/20 16:13
→ pppking:打人的也只是極少數 真要打 紅衣人走的了嗎? 09/20 16:15
→ pppking:我要稱讚高市 南市到現場嗆紅的人 絕大多數人都和平理性 09/20 16:19
推 lawrencefg:聯合報羅如蘭出現了 09/20 16:53
推 midstrong:絕大多數人是多少? 09/20 17:03
→ rookiecop:同樣暴力 一個只播一天 另一邊卻連播三天 問哪邊較暴力? 09/20 18:00
推 toast520520:不雙重標準就不是藍媒了!之前金恆煒被打這些平面跟電 09/20 18:06
→ toast520520:視媒體譴責的?還是泛藍的人命比較值錢? 09/20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