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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以前,我認識一個紐約時報的記者,他叫做包德甫,就是苦海餘生的作者 那個時候他來台灣做紐約時報的記者,我、彭明敏先生、我跟包德甫我們都有來往的 包德甫就跟我講個故事,他說我們紐約時報有個信條,就是說好比說你李敖跟我包德甫是 這麼好的朋友,你李敖從台北市的東門過來,信義路的東門過來 東門著了火,然後你親眼看到了,你到了大安區你的家裡,然後告訴我包德甫說是東門著 了火了 那麼我這個包德甫呢,我一定親自再到東門看到著火了,火著起來了,然後我才向紐約時 報發這個消息 絕不因為你李敖告訴我,我就不親自去看一遍,我就回來發消息 並不是說我不相信你李敖先生,而是我們紐約時報的規定,就是任何的新聞事件一定你的 本人,你記者本人,要到現場親自用眼睛看過,你才能回來寫這個新聞稿 ---------------- 引用李敖的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82.23
suu1221:台灣記者的信條:能有多亂就多亂,反正法律只禁肉體暴力 09/27 02:11
ChizCake:顯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7 02:52
going70:台灣記者的信條:搶頭條獨家,搶不到就掰、掰不到就抄~EZ 09/27 02:51
hubbell: 顯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7 07:03
Yenfu35:台灣記者的信條:能有多亂就多亂,反正法律只禁肉體暴力 09/27 08:21
evafuture: 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7 08:41
T0T0R0:顯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7 09:48
T0T0R0:李敖早年批判的文章寫的不錯,越老越怪~ 09/27 09:48
bignumber:在他們眼中只有利益而已,再說政治名嘴很賺 09/27 10:41
adware:勾引有點顛倒了..是搶不到就抄..抄不到就掰.. 09/27 10:41
bordergogo:顯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7 20:26
madaniel:顯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7 22:10
lzhhilly:顯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7 23:53
amozartea:李敖罵蔣中正就不錯 罵陳水扁就變怪? 09/28 01:56
juanmao:顯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8 10:37
coolhunt:顯然李敖自己對這個信條並不太認同 09/28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