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看板media-chaos
標題[新聞] 看不過去?就拿出你的熱情來吧!
時間Mon Oct 9 19:59:21 2006
這篇是轉自中國時報的網路主筆室胡智銘blog的文章
From
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u/archive/2006/10/09/2552.html
我認為還有些許可讀性~所以轉貼至此讓各位參考~
下述文章用「黃色」標示的文字
是該文章本來就用「紅色」標示的地方
綠色的地方則為我自己認同的文字
但只是為了顏色顯眼~別因此把我歸類為某一政黨
看不過去?就拿出你的熱情來吧!
Posted on 2006-10-09 11:37 胡智銘 閱讀(3639) 迴響(0)
這幾天的秋節假期,家族親友間有許多見面聊天的機會,不熟的親友談話間
會聊到時事、職業、婚姻狀況等等,因為工作的關係,親友最常和我談的就
是媒體亂象了。
有個溫和的親友說:在媒體工作很辛苦吧!不但工作時間長,遇到看不過去
的事情也要去做,應該覺得很沒力吧!另外有比較直的親友說,
在媒體工作
是不是要很沒良心,才能挖人隱私、為製造新聞而做假新聞。聽到這些話語
,除了苦笑之外,如果有時間,我還是會慢慢的跟他們說明媒體的生態和我
個人的看法。
我曾經在「媒體自律 就從王建民拒訪做起」、「從王建民、龍應台談起」等
文中提到,想要解決媒體亂象只有靠每個人拿出熱情,不在冷漠以對,才有
機會慢慢轉變。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我們先來想想為什麼媒體今天會變成
一隻無法控制的巨獸。媒體是一個掌控強大社會資源的商業機構,因為握有
強大社會資源,媒體媒體當然具有社會責任,但媒體同時也是自負盈虧的商
業機構,商業機構的出發點是營利,尤其當產業環境惡劣、同業競爭激烈,
使得社會責任和營利產生衝突的時候,
多數媒體經營者會把企業生存擺在社
會責任之前,惡性循環下來,就是今天大家看到的媒體亂象。
如果以上的邏輯推演沒有問題,民眾有沒有辦法去改變這樣的事實?當然有
,媒體既然以企業生存為優先考量,我們又知道媒體主要收入來自廣告收入
,廣告主下廣告預算時又以收視率、發行量為依歸,那問題就有解了。
媒體
怎麼選擇議題、撰寫、編排新聞,一般民眾絕大部分無法干涉和影響,但是
你可以選擇不看某些節目和不買某些報紙、雜誌,最好加上打通電話到電視
台、報社,告訴它們今天哪些節目和新聞處理是你贊成的。長期下來,大家
所不喜歡的節目、報紙、雜誌就會因為缺乏收視率和發行量而得不到廣告主
的青睞,因而被迫結束或是轉型。如果是被迫結束,很好,劣幣退出市場;
如果是轉型,也很好,因為它們必須轉型成為當時民眾所喜愛的類型。
插話:如果報紙都可以用送的~那麼發行量這數據還有意義嗎?
但是,有一個前提必須先確立,民眾是否心口合一。會不會很多人口頭說不
喜歡羶色腥,但遙控器一轉就是去看羶色腥、低級趣味節目,到便利商店,
買的就是八卦報紙和雜誌。水能載舟也能覆舟,如果民眾心口不一,亂象不
但不會改變,只會更加嚴重,因為羶色腥的媒體獲得更多養分(廣告收入)
,努力維持清流者在彈盡援絕的狀況下,只好退出。長期下來,就算有幾個
媒體從業人員有心改革,也抵不過大環境的壓力。
我知道有很多人現在都選擇不看電視、報紙,但是這種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只
會讓問題更加嚴重。你越是不看電視、報紙,你心目中的好節目、好媒體越
得不到你的支援,它們很快就會收攤了!劣幣驅逐良幣,你所認定的劣質媒
體影響力反而會擴大。我一直認為
冷漠,不會帶來改變!看不過去現況,就
請拿出你的熱情!用你的遙控器、打電話、寫電子郵件到媒體陳述你的意見
。從你一個人做起,慢慢的擴及周遭親友,總有一天,效果會展現出來的。
別忘了,媒體從業人員就如同我們社會的組成一樣,絕大多數都是良善百姓
、兢兢業業地工作,他們也想要重新拾回社會對他們的尊重。但是他們同樣
敵不過產業趨勢的洪流,也不具有決定媒體走向的權力。只要你願意,就從
你開始,越來越多人努力匯集成不同方向的一股民意,我想一定能轉變現在
大家所不喜歡的媒體亂象。
插話:你可以用採訪方向是企業大方向所決定~記者無法抵抗
但數據引用錯誤、亂編亂寫、「據」氏一族常常出現
就絕對不是「良善百姓、兢兢業業地工作」之記者所為~
後記:
我寫這篇文章,絕對不是想把媒體亂象的責任推給全體民眾。媒體會演變成
今天的樣子,原因很多,我覺得無須贅述,就算詳加分析也沒有多大意義,
因為現在重要的是怎麼找到解決方案,我覺得鑰匙就在民眾手中,還是那句
老話,
冷漠,不會帶來改變!「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
」。只要開始做,就會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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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02.46
推 flysonics:說真的 拒買有據氏一族的報紙的話 那就沒報紙好看了= = 10/09 20:00
推 jagdzaku:可是如果響應這家報紙的召喚 ,那可是會是重傷害罪耶 (請 10/09 20:03
→ jagdzaku:參閱本板 6508篇)!大家看不下去 ,將筆插到這些據氏家族 10/09 20:04
推 neowaiter:推推^^ 10/09 20:06
→ jagdzaku:的腦袋 ,現在的法律應該不允許吧 10/09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