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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 From: 140.117.176.99 : : ※ 編輯: bullfrogtwn 來自: 140.117.176.99 (10/15 09:25) : : 推 rockk:這則自由的標題跟東森相比...也還好吧! 10/15 10:28 : : → rockk:比較有趣的是...媒體對訂正其他媒體總是比較積極...xd 10/15 10:32 : : 推 igarasiyui:我沒看到有"媒體報導警力不足"這回事阿 笑死 10/15 10:58 : : 推 JCC:本板對指正自由以外的媒體也很積極.... 10/15 11:02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184.198.9 : ※ 編輯: sjory 來自: 218.184.198.9 (10/15 12:54) : 噓 salonshiboo:噗 哈哈 10/15 13:06 : → sjory:原來民視的新聞已經爛到大家看到就噓 我還以為它不錯的說 10/15 13:15 : → kidjohn:"?"很好用啊 是疑問句不是肯定句喔 10/15 13:47 : → rookiecop:典型? 那標準應該很低吧… @_@ 10/15 14:39 : → Killu:但受害人說的是 報警但警方當時不處理 如果說 是為了金額清 10/15 14:44 : → Killu:點的問題 到報導出來當時金額還沒點出來 難道就不能成案嗎? 10/15 14:44 : → Killu:北市警方當然堅持說 警力不受影響 (台北市出五千個算什麼嘛) 10/15 14:47 這段新聞在三立和民視都有播出, 被偷的店長有出來說明, 我想本人的說詞應該是最可信的... 三立和民視的說法差不多, 現場畫面好像還有2-3支麥克風, 沒看錯的話有東森和中天的 至於他們為什麼採訪後不播這段, 我就不知道了 至於警察的說詞, 大家想就知道了, 難道要他們承認自己的過失嗎? 原來沒點清就不能做筆錄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58.68
flysonics:並不是想吵 不過筆錄上沒寫遺失金額的確是不算完成吧?? 10/15 18:06
alprazolam:樓上的!你家沒遭竊過吧!有可能短時間算出損失金額? 10/15 18:14
flysonics:那如果在短時間無法算出損失金額的話 警察會怎魔處理?? 10/15 18:48
flysonics:因為筆錄損失金額的部份仍然是填不上去啊 = =a 10/15 18:50
flysonics:有哪位曾身歷其境的版友可以出來講一下好嗎?? = =a 10/15 18:50
iele:有人被砍 被害人一時之間算不出來被砍幾刀就不受理嗎 10/15 19:39
iele:警察的推卸之詞也可以拿來當聖經拜 10/15 19:39
flysonics:i大 第一 : 無論是哪家的媒體都有提到警察有去做筆錄 10/15 19:44
flysonics:所以跟你所謂的"不受理"似乎有差距 10/15 19:45
flysonics:我所問的是筆錄不完全與通報為重大刑案之間的關連 10/15 19:46
flysonics:第二:目前我對兩方的說法都抱持懷疑 並不像你說的"拿來 10/15 19:47
flysonics:當聖經拜" 所以我才會問到底實際上程序是怎麼一回事 10/15 19:48
flysonics:如果i大想要拿任何一方言論來當聖經拜 請自便 10/15 19:51
jevin:http://0rz.tw/8d1XC 店家親口說的 10/15 20:07
flysonics:感謝J大提供 我這裡只有報紙 所以不知道店家親口說法 10/15 20:16
childay:所以又是中國時報囉? 10/15 20:28
alprazolam:有些人連報案三聯單都沒填過,也說得頭頭是道,滔滔不絕 10/15 21:54
flysonics:XD 至少比"警察的推卸之詞也可以拿來當聖經拜"好一點點 10/15 22:18
flysonics:討論有必要這樣子酸人嗎?? 10/15 22:19
alprazolam:討論要根據事實及證據,如果依推論至少也要部份證據以 10/15 22:24
alprazolam:資演繹,若完全依推論也要符合邏輯,若完全沒有,這和 10/15 22:26
alprazolam:現在的嘴砲媒體有什麼兩樣?沒有要酸,只是監督媒體時 10/15 22:27
flysonics:我可以問問我的推文中哪裡沒邏輯嗎? 洗耳恭聽 10/15 22:29
alprazolam:不要讓自己也落入媒體的思考與做法,這要如何監督? 10/15 22:29
flysonics:我也是就我從報紙上看到的論點來加以判斷 並就自身沒經 10/15 22:32
flysonics:驗過的部份詢問版上的各位 就是想讓自己不落到嘴砲媒體 10/15 22:33
flysonics:的思考方式內 結果就有人酸一句"拿來當聖經拜" 10/15 22:35
alprazolam:這不就自打嘴巴!報紙資訊為待驗證資料,怎可做為佐證 10/15 22:34
flysonics:不同報紙資訊本身就有矛盾之處 以其矛盾處來做為事實不 10/15 22:37
flysonics:清楚處的突顯點 這樣不能算是一種佐證嗎? 10/15 22:37
alprazolam:那不叫佐證!那叫疑點,未經當事人確認前都不能為真! 10/15 22:38
flysonics:請問a大 你在我的推文中看到我用報紙的哪點當做事實了? 10/15 22:41
flysonics:我就是看到不同報紙之矛盾 所以才會以推文問之 10/15 22:42
flysonics:還是a大認為在事實並無確定前 相關的詢問都是不可以的?? 10/15 22:43
alprazolam:第一推!建議去問看看有親友報案過的再來,還有重讀一 10/15 22:44
alprazolam:下三篇報導的受訪人吧!先弄清楚,不回了! 10/15 22:45
flysonics:a大指出不同受訪者的推文我在這篇出現之前就看到了 謝謝 10/15 22:53
iele:謝謝指教 10/16 10:38
iele:不過我要提醒你做筆錄完沒通報有屁用 10/16 10:40
flysonics:喔 那是警方的問題了 我所問的問題針對媒體報導是否確 10/16 20:20
flysonics:實而已 所以提醒我也沒用 i大 我不是來這幫警察護航的 10/1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