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us (亞典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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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載]流行開講:大家來找碴:NCC與新聞局的差別?
時間Thu Oct 19 09:01:22 2006
本文轉載自立報
http://publish.lihpao.com/Columnists/2006/10/19/0204/
流行開講:大家來找碴:NCC與新聞局的差別?
■魏玓(文字工作者)
通俗雜誌或網路上經常會出現「大家來找碴」之類的遊戲,看看兩張圖片或兩段影像
之間究竟有哪些地方不同。最近國人社會均寄予厚望、取代新聞局的獨立傳播通訊主
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的部分舉措,卻讓人不免懷疑兩者
之間到底有何不同。
自從成立以來,NCC除了要面對組成辦法的合憲爭議之外,處理龐大繁雜的廣電與通
訊事業問題,大概是分身乏術,焦頭爛額。不過,在這種緊張高壓的狀況下,NCC對
於廣電媒體內容的管制和處分,卻非常有效和經常性地進行著,數度對電視節目內容
開罰。
最近一次在本月12日發布的處分中,總共處理了13個案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已
經播畢的中視連續劇《白色巨塔》,因為出現「女上男下女性背部全裸之畫面,已逾
越普遍級尺度」,被處以罰款。導演蔡岳勳提出抗議,認為NCC「扭曲創作、令人失望
」。NCC隨後回應:「依法處理,與製作理念或藝術表現並不相涉……依法核處之對象
係電視台,而非創作者或製作單位。」
換句話說,NCC認為一切依法行事,根本沒有什麼影響創作自由的問題。這種思維和處
置邏輯,跟過去幾十年來新聞局處理相關案件的態度,如出一轍。其一,硬說處分電
視台不會影響創作者,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其二,電視分級辦法其實有很大的彈性解
釋空間,女性背部全裸的性愛鏡頭,到底會怎樣影響未成年觀眾身心,是一個可以辯
論的開放性問題。但NCC選擇了跟最保守的立場站在一起,完全不見其進步性。
NCC或許會說,這是他們委託「社會公正人士及專家、學者組成之諮詢會議的評鑑結果
」,因此評鑑責任不在他們。但是NCC不能否認的是,就評鑑程序上來說,他們完全沿
襲了過去新聞局的做法,同樣沒有任何的進步改革。事實上,許多民間媒改或關心媒
改的團體,不只一次呼籲NCC在內容管制方面,必須擴大公民參與代表性,並建立委員
會制度,專責處理,以避免特定的保守或政治意識型態主導,進而有害於創作和言論
自由。然而至今我們並沒有看到任何改變,NCC近乎是充耳不聞。
嚴格來說,一個進步的傳播通訊管制機關,應該是多花力氣在傳播環境結構的改革上
,內容則是管得愈少愈好。NCC號稱比新聞局更適應新時代的要求,然而很多作為卻讓
人看不出他們的差別。但也許事實上並非沒有差別,只是不曉得是不是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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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lday:第三段又說第二次就發生心肌梗塞 自相矛盾....=.= 10/19 09:43
→ childay:推錯 10/1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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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uus:樓上的,你錯了,這些批判的聲音很重要 10/19 10:59
推 mariny:推文章。政府不能過度管理媒體內容。 10/19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