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frogtwn (牛蛙)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我覺的撞倒瓦斯桶的阿罵很可憐
時間Sat Oct 21 12:32:38 2006
※ 引述《axax (辣吹)》之銘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020/8/5hzu.html
: 她現在被燒傷了 平常靠賣玉蘭花維生
: 現在被要求求償百萬 而且又有兩個孩子要養
: 實在是人間悲劇 希望他們的女兒不會想不開 為了要還債而....
: 話說回來
: 瓦斯桶放在路邊根本就是不對的事情
: 這在美國可以依公共危險逮捕 chinatown也沒看過這種情形
: 台灣不是啥都要學美國 怎麼這個不學學阿
: 警察取締亂停機車 怎麼不取締在路邊亂放瓦斯桶阿
有一個新聞和這個很像,但是處理的方式就不太一樣
撞死闖紅燈騎士 遭判刑四個月 未注意車前狀況 法官改判有罪
http://www.ttv.com.tw/news/html/095/09/0950905/09509054596902L.htm
綠燈直行!撞死闖紅燈騎士 判刑
http://news.yam.com/tvbs/society/200609/20060906280106.html
這則新聞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裡面有法官、死者家屬、及被告的說法,
最後的結論也還算中肯。
但是反觀這篇報導,只有單方面說法,
住戶到底是誰也沒說清楚(直覺是豆花店),也沒他的說法,
如果這篇報導的記者"江嘉苓"肯負責的話,應該還要出一些後續報導才行。
但是如果是當作希望能有社會救助(沒有健保卡),
或許應該通報社工人員救助,否則這種小新聞(不夠狗血?沒捐款帳號?),
是沒有辦法引發大眾捐錢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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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176.99
推 LinaInverse:這就是台灣啊 死者為大 無奈 10/21 13:06
推 citywanderer:沒有人死啦...曾經我也吃過那攤豆花..還住過那一帶 10/21 16:05
推 bullfrogtwn:抱歉,這是不同事件只是比較兩種處理方式 10/21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