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neytw (桂圓紅棗茶)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就跟你說不是記者的錯了
時間Fri Oct 27 16:52:05 2006
※ 引述《walkingfish (raise your leg )》之銘言:
: 對啦
: 是老闆 是觀眾 是大環境的錯誤
: 至少我到現在為止
: 還不知道有哪個記者敢把稿子甩在上司的臉上
: 然後說:"我不幹了!!因為你們他媽的都只想到收視率,
: 完全不顧及觀眾的感受!!"
: 幹 對啦
: 是我們這些會打開電視看新聞的人的錯
: 媒體公信力只有一趴 也是我們的錯
: 幹你娘 我錯了好不好
: 媒體有色彩也是我的錯
: 媒體逼死人也是我的錯
: 新聞標題打錯字也是我的錯
: 唸稿吃螺絲也是我的錯
: 製造假新聞也是我的錯
: 記者沒素養也是我的錯
: 標題殺人法更是我的錯
: 上PTT抄新聞也是我的錯
: 我千錯萬錯就是錯在相信你們這些腦殘會振作 可以了吧!!
請息怒。氣壞了身子記者們也不會少塊肉。
10年前,有個記者有點符合您描述的那種有理想、有鬥志的模樣。她在獲得金鐘獎
「最佳電視新聞主播獎」之後,於1996年在聯合報發表一篇公開信,宣布退出待了16
年的華視。理由就是「不想再當政治宣傳機器」。
只是現在,她和她的丈夫早已將自己所掌控的電視頻道、自己所主持的電視節目變
成政治宣傳機器。回首從前,真是何其諷刺。
那篇1996.05.10刊登於聯合報的文章,現在PO在KMT版,1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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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01.117
→ pokii:用政治宣傳機器來說怪怪的 因為他們又不是幫執政黨宣傳 10/27 16:57
→ rodneytw:不是只幫執政黨才能叫政治宣傳機器。 10/27 17:09
推 HYL: 回首看去,比較像是與當時的國民黨主流派不容而出走的。 10/27 17:26
推 oberon48:原po是在說....夜總會媽媽桑嗎? 10/27 17:31
推 Killu:夜總會媽媽桑 讚阿 10/28 04:21
推 prince: 夜總會老鴇。 10/29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