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smoswalker:一、真的有組頭,二、無法被拆穿的謊言 11/03 23:05
※ 編輯: edwin11017 來自: 59.112.59.2 (11/03 23:08)
推 erichito19:司法機關有權要他們提供來源....權力是有制衡的對象的 11/04 00:32
→ erichito19:只不過我們現在什麼都泛政治... 11/04 00:34
推 RookieRun:推樓上,原本設計的「制衡」現在「失衡」.... 11/04 00:54
推 hmnc:無法強制? 那告他「知情不報」「協助藏匿犯人」如何... 11/04 01:22
→ badwater:記者有保護消息來源的義務??? 刑訴法翻遍沒有這一條ㄟ.. 11/04 02:26
→ badwater:上次的高姓記者案 可以爬文看看他被罰了多少錢 11/04 02:26
→ badwater: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這跟新聞自由一樣 能吃嗎?? 11/04 02:27
推 edwin11017:記者保護消息來源本來就是種內規 你能在法條裡翻到才叫 11/04 08:49
→ edwin11017:奇怪吧!!就算沒有法條保護 記者還是會依此內規拒絕透露 11/04 08:50
→ edwin11017:消息來源的 很少看到會有記者主動去透露消息來源是誰 11/04 08:51
→ edwin11017:法院要依法懲處不肯透露消息來源的記者當然可以!古往今 11/04 08:52
→ edwin11017:來因為不肯透露消息來源的記者而被法院懲處的人也不少! 11/04 08:53
→ edwin11017:但是法院這樣做 就要等著社會輿論批評 過去幾次記者被 11/04 08:54
→ edwin11017:懲處的事件中 那一次不是引起各大媒體的強烈批判?? 11/04 08:55
→ edwin11017:新聞媒體掌握全國性的發聲管道 事件的是非對錯幾乎都是 11/04 08:56
→ edwin11017:媒體決定 就算法院判決記者有錯 媒體也會把它報成法院ꐠ 11/04 08:57
→ edwin11017:公 記者是受到委屈的(如之前法警打記者事件)!!而且被判 11/04 08:58
→ edwin11017:有罪的記者不但會得到媒體界的支持 被視為新聞傳播界的 11/04 08:59
→ edwin11017:英雄 連罰金公司都會幫記者準備好!! 老實說 除非判記者 11/04 08:59
→ edwin11017:被關個幾年 不然我覺得記者根本不會怕法官的 可是關記ꨠ 11/04 09:00
→ edwin11017:者 在全世界民主國家都是一件大事!會引起世界各國的批 11/04 09:01
→ edwin11017:評 政府有可能會冒著被世界各國公幹的風險關記者嗎?? 11/04 09:02
推 badwater:媒體內規位階高過法律 嗯嗯...來做個筆記 11/04 12:40
推 badwater:美國李文和案 有五位記者被判蔑視法庭...有被公幹嗎?? 11/04 12:45
→ badwater:別老是賦予記者莫須有的權利 讓她們越來越自大 11/04 12:47
→ badwater:沒有新聞自由這種東西 新聞自由只有依附在言論自由下 11/04 12:48
→ badwater:內規?? 強暴犯 小偷的內規如何?? 內規可以吃嗎? 11/04 12:48
→ badwater:當妓女的內規都比記者的內規來的有格調一點!!!! 11/0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