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nthomonas (campestris)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剛剛再次打到刑事局.....(LaNew熊案)
時間Sat Nov 4 18:13:46 2006
※ 引述《edwin11017 (EDWIN)》之銘言:
: 很不幸的 記者有保護消息來源的義務!
: 所以 TVBS如果不肯提供消息來源一點都不奇怪
: 老實說 電視台是不可能提供消息來源的!
: 這樣以後還有誰敢找他們爆料啊?沒人爆料電視
: 台就沒有獨家 沒有獨家就沒有高收視率 沒有高
: 收視率就沒有廣告 沒有廣告就沒有錢!!
: 所以為了錢 電視台絕對不可能提供消息來源!
: 而警方基本上也無法強制要求電試台提供 它就是不
: 給 警方又能怎樣??強制搜索???那叫侵害新聞自由
: 電視台把新聞自由這個大絕招一放 政府馬上被瞬
: 殺秒趴 根本拿他們沒辦法!!
路不一定都是直的,
既然檢察官,警察得知TVBS知道組頭與綁匪是誰,
但又不肯透露,
檢警當然有義務使用任何合法的方法,
將資料弄到手,
例如發動檢警與球迷天天到TVBS陳情抗議(要合法申請),
下一步發動媒體輿論圍攻TVBS(最少"警廣"動的起來吧),
來個檢警無限期絕食靜坐也行,
天天搞成媒體頭版,
請陳總統,呂副總統,蘇院長,王院長,馬主席,連榮譽主席,宋先生,李前總統.....施壓,
還不行,
發動拒看TVBS,
向廣告商陳情,
動用關係請檢警同仁在TVBS的親戚發動溫情攻勢,
請狗仔跟監相關記者(警力跟監恐法官不准,所以請狗仔當線民),
以上通通合法,
上面一項都沒動,
就未戰先怯,
怎行呢???????
: ※ 引述《leochang (leo)》之銘言:
: : 作者: orzisme (小弟不才) 看板: Bears
: : 標題: [討論] 剛剛再次打到刑事局.....
: : 時間: Fri Nov 3 22:50:04 2006
: : 這是上一篇的後續
: : 我剛剛想把大家提供的這兩天的TVBS胡說新聞的影像檔寄到刑事局
: : 想說不知道寄哪個信箱,會比較快看到
: : 所以又打了一通電話過去
: : 這次是另一個警察先生接的電話,說明問題之後
: : 他就跟我說:寄到北部這裡,作用不大,因為不是主辦偵查這次案子的單位
: : 他給我主管這案子的刑事局偵八隊(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電話,讓我去問看看
: : 於是我就改打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的電話
: : 說明我想提供新聞
: : 順便也問說,既然TVBS都宣稱,他們找到了所謂組頭與中間人
: : 那是否可以以此要電視台交出資料,協助偵辦呢?
: : 這時那位接電話的警察先生就說了.....
: : "關於各家媒體的新聞,我們都有在看,你說的新聞我們都有注意
: : 但是呢...(停了一下)
: : 你也知道媒體都是要誇張炒作才有新聞.....
: : 他說,他自稱是什麼小龍小虎小什麼的,其實真的假的很難說....(語帶保留的口吻)
: : 當然啦,我們也會發公文給電視台,請他們提供訪問對象的資料
: : 我問:通常一般情況下,他們會提供嗎?既然他們都"宣稱"找到組頭和中間人了
: : 難道不能強制要求資料嗎?(我承認,我此時非常希望警察說"可以強制",
: : 因為這樣TVBS的找來演戲扮中間人的"小良謊話"就會被拆穿了!根本就是在胡說
: : ,最好是組頭連全年不上場的傷兵,與不知道有沒有一打席的板凳,都會賄賂??)
: : 警:嗯...(又停了一下),我們都會發公文去,但是電視台要不要配合就....
: : 我:可以這樣,知道卻硬是不給嗎?
: : 警:嗯....他們會說是對方自己過來找電視台的阿,他們只負責訪問
: : 也不知道他們的真名或是聯絡方式之類......
: : 我:那連真名背景都不知道,怎麼確定可信度,甚至還隨便點名球員,這樣也可以??
: : 警:這個嘛..因為他們電視台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所以報導不一定可信
: : 主要媒體就是報他們自己的,我們有我們的偵查進度,這部分不便公開
: : 主要談話就是如此,沒有幫到些什麼
: : 大家...抱歉...
: : 不過從警察的口氣看來,他似乎也不太相信電視台所謂"小龍小虎小什麼的"所說的...
: : 另外,他說要是有人有線索可以隨時打來
: :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07)561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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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isyou:就怕媒體造假....那事情就大條了 11/04 18:28
推 going70:會有AVBS幫你抹色彩..然後媒體互相掩飾與扯開議題(看往例) 11/04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