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Crazy (B.C.)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小學作文] 白目演出又一章 趙建銘出庭 這回嚼 …
時間Thu Nov 9 18:11:27 2006
請問這篇特稿問題在哪?
看不出哪裡是假的
好像卻都是有發生 能指出哪裡是偽造的嗎?
※ 引述《going70 (憨過頭)》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 作者: quindi (死不認錯的人真多~)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白目演出又一章 趙建銘出庭 這回嚼口香糖
: 時間: Thu Nov 9 16:57:34 2006
: 2006-11-09 02:11/楊肅民/特稿
: 總統女婿趙建銘昨天又原形畢露,不但在法庭內嚼口香糖,最後在言詞辯論陳述時,還歸
: 咎於媒體對趙家汙名化,完全不知自省,難怪民眾對趙家沒有一絲好感。
: 趙建銘習慣性的四十五度角抬頭姿勢,經過電子媒體放大效果後,民眾批評擊他是「眼高
: 於頂、趾高氣揚、目無中人」,在台開案發後,到處都有人看他不順眼,罵聲連連,逼得
: 老丈人及丈母娘都數落他,律師也要他謙虛一點。
: 但是,今年七月廿八日台開案開庭,他在法庭內一度抖起雙腿,更誇張的是,原本端坐椅
: 子上的他,竟然開始斜靠椅背,並把手伸向背後的欄杆,然後倚靠在上面,同時雙腳張開
: ,一副老大的坐姿,讓法庭內民眾為之側目。
: 經過律師陳峰富耳提面命後,其後幾次出庭態度就比較莊重,大家原本以為他受到教訓後
: ,行止進退應有所節制。
: 不過,也許是當駙馬爺當慣了,習慣成自然,一時也改不過來,以昨天為例,趙建銘又不
: 是第一次出庭,竟然連法庭規則都不看,就算不知有法庭規則,也應左右看一下,法庭內
: 有人在嚼口香糖嗎?有人竊竊私語嗎?有人高聲喧嘩嗎?如果都沒有,就理應知道這些都
: 是被禁止的行為。
: 作為一名被告,出庭是為自己的權益申辯,趙建銘理應謙沖為懷,虛心若谷,只一昧強辯
: 自己都沒有錯,錯的都是別人,就算道歉也是有口無心,民眾會就此原諒他的所作所為嗎
: ?總統的女兒陳幸妤說,大家都誤會她老公,問題是,「發於內而形乎外」,趙建銘表現
: 出來的一切,要怪只能怪他自己自作自受,豈能怨得了別人?
: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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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73.139
推 going70:標題都講了 你覺得咧 11/09 18:18
推 BlackCrazy:可是這些事件都確實有發生 不是嗎 11/09 18:19
推 going70:你確定有,而且這是新聞還是感想文發表處??? 11/09 18:22
推 kulama:講故事的方法不一樣,給人的感覺也不會一樣,中文特別能這 11/09 18:22
→ going70:今天記者拿筆羞辱人的水準,會比小學生寫篇作文差異在哪? 11/09 18:23
→ kulama:樣玩,還可以把沒的事玩成讓你覺得應該有呢! 11/09 18:23
→ going70:報導不是不行 ,而是新聞從業人員該有的素養在哪?? 11/09 18:24
→ going70:今天是來報導一件事情給民眾知道 還是高興寫篇故事就好? 11/09 18:24
推 flysonics:我是覺得還不到小說啦 記者個人觀感放太重就是了 11/09 18:26
→ going70:另外文中的完全是記者的主觀判斷與引導思考 這妥當嘛? 11/09 18:26
→ going70:另外我也沒喊他小說..只是作文而已... 11/09 18:27
→ flysonics:不過特稿嘛 中時自由都一個樣 拿來當社論用的 唉 11/09 18:27
→ flysonics:以後看到特稿兩個字就自動跳過該報導會比較好喔 XD 11/09 18:28
推 going70:我剛特別去查了一下 他是放在政治新聞的內容.也不是投稿.. 11/09 18:31
推 flysonics:特稿本來就是記者自己操刀的啊 只是都加了大量個人觀感 11/09 18:33
→ Aurora2k5:錯在 " 統 媒 " 11/10 02:04
→ adware:就算是事實..新聞也不該這麼寫吧... 11/10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