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為獎勵學校、團體及民眾製作優良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節目於有
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或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之公用頻道播送,以推廣媒體近用
觀念、發揮公用頻道社會教育及公共服務之功能,特於95年12月18日公布施行「優
良公用頻道節目獎勵要點」(95年12月29日修正前述要點),辦理優良公用頻道節
目獎勵活動。
95年度優良公用頻道節目獎勵活動,將提供總獎金新臺幣900萬元,以實質獎勵製作
者之方式,鼓勵學校、團體及民眾踴躍製作優質公用頻道節目及使用公用頻道,進
而達到提升公用頻道媒體近用功能之目的。
95年度獎勵活動重點如下:
(一)活動期間:95年12月18日至96年3月1日止。
(二)參加資格:凡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學校、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之個人均可參加。
(三)參加方式:參加者須依照「優良公用頻道節目獎勵要點」及「95年度申請須
知」規定(請詳細閱讀),於活動期間將所製作之公益性、藝文
性、社教性節目影碟、申請表、節目內容簡介及切結書等,送至
行政院新聞局(台北市中正區天津街2號)參加評選。
(四)獎勵名額及獎金:
1、學校及團體:
(1)「特優」:10名,各發給獎金新臺幣15萬元,得從缺。
(2)「優等」:以20名為原則,各發給獎金新臺幣10萬元。
(3)「佳作」:以20名為原則,各發給獎金新臺幣5萬元。
2、個人:
(1)「特優」:10名,各發給獎金新臺幣15萬元,得從缺。
(2)「優等」:以20名為原則,各發給獎金新臺幣10萬元。
(3)「佳作」:以20名為原則,各發給獎金新臺幣5萬元。
行政院新聞局邀請國人共襄盛舉,本活動洽詢電話:
廣電處(02)33567928、33567920。
其他活動相關文件與申請辦法,可查閱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31242&ctNode=3670&m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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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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