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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了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中國時報 2007.03.04 王己由/台北報導 林姓民眾以不到百公里的時速,駕小客車行駛在國道三號內側車道,被警 方以「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慢速車」告發開罰五千元。交通法庭審理後,法官 認為林某雖不是慢速車,但行駛內側車道,未依最高速限一百一十公里行駛, 仍然違規,但罰鍰只有三千元。 依林某的案例,民眾駕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在沒有堵塞情況下 ,如果沒有以「最高速限」行駛,當心要被開罰單! 針對高速公路「烏龜車」,慢速行駛佔用內側車道,影響交通順暢,配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訂,警方從去年十月一日起,對高速公路烏龜車行 為列為重點取締項目。 至於慢速車的定義,根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的規定,在 高速公路,速限九十公里以上的路段,時速低於八十公里;在快速公路上,速 限八十公里以上的路段,時速低於七十公里,都認定為慢速車。 家住台北市的林姓民眾,去年十月卅日駕小客車行經國道三號南向二百七 十七點八公里處內側車道。 警方兩度測速,發現車速分別為一百和九十七公里,就開單告發「未依規 定車道行駛,慢速車」,罰款新台幣五千元。 林某不服被裁罰,認為自己的車速高於八十公里,怎麼會是「慢速車」? 於是向台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某雖不是慢速車,但他行駛在內側車道,依「道路交 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暨「統一裁罰基準表」的規定,被告 發當時,就必須依最高速限一百一十公里行駛,亦即內側車道,除了是超車道 ,還是小型車最高速限道。 法官認為,林某未依最高速限行駛,行為還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卅三條第一項規定,只是罰鍰金額非原先告發的五千元,改罰三千元。 ------------------------------------------------------------------------- 1. 開罰是因為他佔用內側超車車道,不是因為他開100 所以一點都不扯,標題亂下 2. 當國道警察大力宣導勿佔用內側超車車道時,偉大的記者渾然不知, 沒幫忙宣傳就算了,還要寫報導聳動一下 請大家幫忙~ 最內側車道為供超車使用車道 除非車很多 就算你已經開到最高速限 記得最好超完車就離開吧! 大家一起來建立良好的行車環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0.207
sinkei0524:真正太扯的是中時,然後同一集團的中天昨天一整天用一넠 03/05 11:45
sinkei0524:條跑馬燈寫著「太扯了,國道時速開一百,居然還被警察똠 03/05 11:46
sinkei0524:開單」,就這樣跑一整天,要是有人沒看到報導內容,只갠 03/05 11:47
sinkei0524:看到跑馬燈,那不就白罵警察了?還有中時居然把這條放꘠ 03/05 11:49
adware:果然是國道三號..我還在想說一高不是100KM以下嗎?? 03/05 11:49
adware:國道三號100KM本來就該歸為慢速了...而且亂下標題實在很機 03/05 11:50
sinkei0524:在頭版二條!不曾看過這樣排的 03/05 11:50
cyp001:太扯了 中時還有人在看 XD 03/05 11:58
synd:太扯了 年紀一大把還腦殘 不懂規定只會亂寫 03/05 11:59
lats:國三速限是110,所以開100造成內側車道塞車而不能做為超車之 03/05 12:10
lats:用的話,當然算違規,如果他用110還被罰,也許才有爭議 03/05 12:10
Evenni:簡單的說 0~109公里(罰) 110公里(不罰) 111up(罰) 03/05 12:17
sonichsuan:車不多~不趕時間 為什麼要開到內側去... 03/05 12:35
ichch:特扯了 八卦有人說 有報導統計中時的錯誤率最低 03/05 12:57
adware:那話要能聽..老蘇就不能叫做電火球了.. 03/05 13:40
KENyroj:NONO 限速110的路段 只要不超過120都不算超速... 山洞例外 03/05 13:55
KENyroj:這個罰得好!!! 今年過年沒塞車 我都在內線開115~120 03/05 13:56
KENyroj:就是會忽然冒出個100 9X 的佔內線 讓那一帶忽然就小擁擠 03/05 13:57
KENyroj:還碰到內中外線一字排開 時速100上下 真想殺人 03/05 13:58
ji394xu3:內線很難一直把速度維持在110吧...還要考慮前後車關係。 03/05 14:45
ji394xu3:況且速度本來就有誤差空間,速限110都言明了可有110~120的 03/05 14:46
ji394xu3:模糊空間,原因不外乎駕駛實際狀況多,不能一本書念到老把 03/05 14:47
ji394xu3:數字規定到死去抓... 03/05 14:47
iele:白痴妓者 明明內線就只能超車用 連我沒開車的媽媽都知道 03/05 14:55
Pash77:Evenni 錯了! 110 速限只要 100~110 就不會罰 03/05 19:10
silverwolf:內線是超車道..一定要開到100以上才能切進去... 03/05 20:12
silverwolf:超完車後就要讓出來..管你是到一百二還是一百三... 03/05 20:14
silverwolf:就算是開到一百五...只要外線沒車..還是得讓出超車道 03/05 20:15
KENyroj:樓上正解!! 其實就算開很快 一直佔住內線 還是可能被開單 03/05 21:21
kaky:依照法規"理論上"國道三號上限110處只要90以上就可以切入超車 03/05 21:59
kaky:切入後須以該車道最高速行駛或切回原車道 03/05 22:01
ji394xu3:其實不管數字規定如何,"原意"都在避免車速過快或過高的 03/05 22:12
ji394xu3:情形,老實講時速100在內線或許在法規上有裁量空間,但個 03/05 22:13
ji394xu3:人以為除非當時交通狀況因此大受影響,又或者今天狀況是 03/05 22:14
ji394xu3:內線車開到60~70過於離譜,那麼罰得算是"切中要害"。否則 03/05 22:14
ji394xu3:講實在點,法規是法規,每天違法的人比比皆是,在可以的 03/05 22:15
ji394xu3:情況下還是應該以針對過於明顯違規之情形主罰較佳。 03/05 22:16
ji394xu3:ex.全台灣每天有多少人"穿拖鞋騎機車"??..不少吧... 03/05 22:18
adware:^_^/我常穿拖鞋騎機車..還有我看過條杯杯騎逆向.. 03/06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