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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NCC:TVBS新聞台若情節嚴重 可處分停播三天
時間Thu Mar 29 00:07:58 2007
2007.03.28
NCC:TVBS新聞台若情節嚴重 可處分停播三天
中央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TVBS新聞台將播出台中三起槍擊案嫌疑人周政保恐
嚇影片的責任推給記者,根本不是理由,由於TVBS新聞台不是首犯,若「廣播電視節目廣
告諮詢委員會議」認定情節嚴重,不僅可能開罰,還可處以停播三天處分。
NCC參事楊英蘭指出,電視台在收到歹徒恐嚇影片時應該先交給警方處理,電視台事後推
說是記者隱匿來源,根本不是理由。
TVBS新聞台於今年初才發生「瀝青鴨」烏龍新聞事件,一度造成社會恐慌。楊英蘭表示,
會要求TVBS新聞台提出說明,NCC下週將加開諮詢委員會議討論恐嚇影片案。
楊英蘭指出,NCC的政策是撤換照分流。由於TVBS新聞台不是首犯,可能會遭到嚴厲處分
,若諮詢委員認定情節嚴重,不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二百萬元罰鍰,並可要求停播三天。
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衛星廣播電視播送節目內容若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最重
可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處以三天以上、三個月以下停播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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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拉到最重處罰停播三個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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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01.138
推 deepwild:直接關台比較省事 03/29 00:08
推 lzhhilly:直接關台 他們會說這是"綠色恐怖" XD 03/29 00:10
推 cyp001:掏哥: 這是不是政治迫害? 03/29 00:10
推 nosweating:三天...還真輕@_@ 03/29 00:10
推 vehicle:3天~3個月....不一定是3天@_@ 03/29 00:17
→ hatenese:真正護航的,是對泣、豬油 視而不見的某些人 03/29 00:23
→ hatenese:推錯@@ 03/29 00:24
推 jimihsu:NCC的說法很怪耶,情節嚴重的話,應該是處三個月.什麼鳥文法 03/29 00:24
推 hyper5:直接停三個月比較對吧.. 03/29 00:42
推 f1234518456:撤照才對八....... 03/29 00:47
→ ntuwalker:新聞部總監應該下台,關台就不必了 03/29 00:48
推 riverhorse:三天...能不能是明年除夕、春節及初二這三天呀.... 03/29 20:05
→ riverhorse:沒有tvbs的年,一定很美麗. 03/29 20:05
推 asuknow:只會罰款啦 聽到NCC那個死娘娘腔發言人的發言 還猜不到嗎? 03/29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