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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論壇 李濤該記幾支大過 林朝億 T 台又搞烏龍了。原來震撼台灣的周政保擁槍影帶是TVBS駐地記者史鎮康協助拍攝的。 TVBS的說法是,這是「隱瞞新聞來源真相之行為,致使TVBS新聞部未能於第一時間判斷 播出此一新聞之合適性。TVBS公司除感痛心,實難辭其咎」。這不禁讓我們想到去年6 月,TVBS公司總經理李濤在處理李慧芬爆料新聞時,不是也對公司「隱瞞新聞來源」, 也把自己第一手拿到的消息轉給邱毅後,在《2100全民開講》節目爆料嗎? 針對這個事件,第54期的《目擊者雜誌》曾有完整的報導。因為,李慧芬的朋友蘇拾瑩 指控所謂邱毅爆料的新聞來源,其實就是李濤。也就是2006年6月5日,李慧芬向李濤爆 料後,李濤再把消息透露給邱毅後,再由邱毅上自己的節目爆料。而且6月8日,李濤還 跟邱毅在節目裡一搭一唱地問,「你已經(把貴婦人資料)完全交給調查局?」「調查 局在過去,沒有這份資料?」邱毅說「對」。結果,6月14日,李濤被踢爆後,才在節 目裡承認,邱毅的貴夫人名單的確由他提供,不過早在這份消息曝光前,李濤自己更早 之前也已跟調查局報備過了。 李濤「隱瞞新聞來源」 當時《目擊者雜誌》總編輯陳香蘭要我去採訪TVBS總經理李濤。怎知,即使經過將近一 個星期聯繫,李濤不受訪就是不受訪,還說李濤從來不接受外界訪問。我們只好找上副 總經理李四端。訪問李四端的重點是:一、TVBS在發現李濤「隱瞞新聞來源」,並成為 新聞對象時,TVBS新聞部有沒有嘗試直接採訪李濤過?二、假使TVBS的總經理可以向公 司「隱瞞新聞來源」,並把新聞拿給他人爆料時,未來新聞部的員工如果有樣學樣, TVBS如何懲處? 結果,李四端當時的答覆是:一、「李濤是這家公司的總經理,是我們的直屬長官。我 覺得沒有任何攀坦、討好他」,「他每天晚上講兩個鐘頭還不夠嗎?我個人並沒有想去 訪問他。我工作20年下來,從來沒有訪問過我公司任何一個同仁」;二、「記者同仁到 底是不是要把訊息傳遞給公司?因為我覺得那是一件很特別的事情,我不知道要怎麼處 理」,「他給不給我們,可能有他個人的考慮罷,在我的生命中,我有一些我知道的訊 息,並沒有大方交給我的媒體」。 現在歷史又再度在TVBS公司重演了。只不過這次的演員比較「小卡」,只是駐地記者史 鎮康及中部新聞中心特派員張裕坤罷了。因為「小卡」,或許TVBS可以「不妥協」、「 不護短」,斷然做出處分把這兩個人免職處分。至於過去也曾「隱瞞新聞來源」的公司 總經理李濤,當然還繼續在《2100全民開講》哇啦哇啦。 媒體親近權只是謊言 我們相信,只要下列這三種情形沒有改善,像這樣類似的事件以後還是會繼續在台灣的 媒體重演。一、不願意設立如《紐約時報》的外部新聞監察人來監督、檢討自己的新聞 處理流程與錯誤;二、只會處理別人的新聞,碰到自己公司的新聞時,從來不報導;三 、報老闆或是媒體高層心態上高高在上,拒絕同業的採訪。至於所謂的社會大眾所該有 的「媒體親近權」,當然只是一句美麗的謊言罷了。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前執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3.55 ※ 編輯: dotZu 來自: 140.113.93.55 (03/30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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