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jzc:同意你的看法 04/24 15:22
推 laechan:得逞=未遂的相反詞.不過有沒有得逞..不能寫,因為二次傷害. 04/24 16:07
推 stanagain:寫得逞總比寫成功好吧 04/24 16:17
推 legenyes:沒有哪個比較好的問題吧 04/24 16:20
推 jonsauwi:還好啦... 04/24 16:27
推 lats: 寫得逞總比寫得分好吧 04/24 16:28
推 liaommx:我個人認為寫性侵就好.有沒有成功..關我啥事? 04/24 16:30
推 legenyes:我的想法和樓上一樣 04/24 16:36
→ therookie:得逞與未遂刑期不同 04/24 16:59
→ waynedd:這不是在論刑期多少..而是是否媒體有設想到受害者的感受.. 04/24 17:06
推 legenyes:給therookie 法官不是看報紙辦案吧! 04/24 17:12
推 freewash:媒體用字沒有標準的 04/24 17:16
推 nosweating:其實我比較怕得逞後面還加驚嘆號 - - 04/24 17:16
→ nosweating:得逞我是覺得還好 主要是整篇報導的語氣是否客觀 04/24 17:17
→ nosweating:過於聳動與露骨的描述才是會造成二次傷害 04/24 17:18
→ XZXie:不然要寫達陣嗎.. 04/24 18:37
→ LinaInverse:同意 根本沒必要寫 04/24 20:27
→ therookie:處理性侵害新聞 寫不寫得逞或未遂根本就不是重點 04/24 20:35
→ therookie:重點是保密被害人身分 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04/24 20:36
→ therookie:得逞和未遂只是陳述事實 04/24 20:38
推 legenyes:但是被害人會看到新聞吧~是不是二次傷害呢? 04/25 00:01
→ kaky:不如凡有受害者新聞不得播報以免受害者或其家屬二度傷害..... 04/25 04:11
推 BrownPAN:同意這篇論點 很多餘 04/26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