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wing (劉屏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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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有關子女從父或母姓的一篇評論
時間Sun May 6 08:35:02 2007
這篇文章不太進步的惟父系論和"保守性"就先放在一邊,
但所謂傳個"幾十代"後,要靠DNA釐清,這實在有點莫名奇妙,
為何要去釐清呢?
想必是記者想當然爾,針對近親結婚的部份提出他的憂慮,
問題是幾十代,就算是用現制不用DNA,也查不出到底是不是近親的問題。
事實上,如果你家是養父姓、或者剛好姓陳林李,
基本上姓氏都是無法判斷是否為親屬的。
何況幾十代後,誰還能說你們是"近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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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釐清宗族血緣 得靠DNA
更新日期:2007/05/05 04:39 記者: 楊肅民/特稿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其中對一般民眾影響最大的首推子女姓氏。等
傳個幾十代後,台灣的宗族血緣恐怕都要靠DNA才能釐清。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一項原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
從其約定。」
這條規定,根據當初的立法意旨,乃在便利以姓氏判斷宗族血緣關係,及貫徹男女平等原
則,並符合國人傳宗接代之觀念。從立法意旨來看,仍首重子女姓氏的安定性,除法律有
特別規定者外,不許任意約定或變更。
但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修正案,則明訂子女出生登記前,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
或母姓;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或子女成年後,也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或同意變更,但變更
以一次為限。
這樣的修正,說是為了符合男女平權,但難道當初要利用姓氏判宗族血緣關係以及國人傳
宗接代的觀念,都不重要了嗎?只有男女平權才是目前民眾最關切的嗎?
試想,如果一對男女因奉兒女之命要結婚了,談到書面約定子女姓氏時卻談不攏,因此不
結婚了,豈不是製造更多的家庭糾紛嗎?如果只生一個子女,要從父姓還是母姓?萬一生
兩名子女,為了公平,是不是一從父姓,一從母姓?是兒子從父姓,還是女兒從母姓?怎
樣才算公平,才比較符合男女平權?
如果每一個家庭以後都形成兩個姓氏,傳個幾十代後,恐怕全台灣情侶結婚之前都要先驗
DNA,以免一不小心就發生近親結婚的不幸。
而且,目前少子化的趨勢,台灣民眾的家庭獨生子、獨生女的情形也比比皆是,用之前「
母無兄弟」來約定從母姓,其實已足解決問題,子女姓氏完全改用父母書面約定,只是賦
予年輕父母更大的壓力,萬一約定不成,難道真的用抽籤或丟銅板不成?
民法是私法,規範的是一般人民日常生活的事,法要修得讓人民有遵行的方向,萬一修的
讓民眾「節外生枝」徒增紛爭、引發更多家庭糾紛,讓「法不入家門」變成「法入家門」
才是常態,不是治絲益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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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尊重別人價值的人決不說什麼解放某人,
尊重自己價值的人必不甘受人解放.
唯有自己解放自己,才是真正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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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63.173
→ bullfrogtwn:邏輯很怪,老爸那邊是親屬,老媽那邊就不是了 ?.? 05/06 08:43
推 blackkey:對阿 一堆狗屁不通的文章 05/06 09:18
推 Winda:亂講...就是因為民法是私法,賦予人民選擇自由才是民法精神 05/06 09:45
→ Winda:何況親屬法宗旨是子女最佳利益,而非大家宗族思想... 05/06 09:49
→ bullfrogtwn:請問一下,特稿有錯是要從讀者投書嗎? 05/06 11:09
推 mars3:傳了幾十代還能近親結婚;記者到底懂不懂什麼叫近親結婚啊? 05/06 11:16
→ mars3:如果姓氏可以決定一切;那某夫妻就是近親結婚的不幸代表了XD 05/06 11:18
→ jzn:何況從父姓也無法在幾代後由姓氏判斷親屬關係 05/06 11:50
→ jzn:這特稿的作者不去檢討以往的傳宗接代只看父系,頭腦有問題 05/06 11:51
→ jzn:少子化可以解決子女姓氏問題,更是狗屁不通 05/06 11:53
→ Pissaro:記者隨便去找個大學民法教親屬的老師上一上就知道問題在哪 05/06 12:23
→ Pissaro:討論法律問題不去問法界人士,只憑自己的想像跟臆測就能生 05/06 12:24
→ Pissaro:出一篇文章,記者也真好幹 05/06 12:25
推 madaniel:台灣記者的專業是..腦殘..嘴砲跟自HIGH? 特徵是沒常識... 05/06 14:14
推 jsoccer:又是個老記者....在GOOGLE查了一下,這個楊肅民真是老資格 05/06 16:49
→ jsoccer:還是跑司法的呢,哼哼,這種老記者專寫"想當然爾"的文章 05/06 16:50
推 jsoccer:這篇我看的有夠火大,後天拿給性別所的老師,請他們去投書 05/06 16:52
推 killeryuan:有夠腦殘......還書面約定會製造更多糾紛咧= = 05/06 19:22
推 redsox2:同學,這篇文章不無道理,書面約定反而會有糾紛不無可能 05/06 23:39
推 gsr:這篇文章完全沒道理。不好意思,我是學法律的。 05/07 00:20
→ gsr:大多數反對者舉出的事例,在未修法前一樣存在,和姓什麼無關。 05/07 00:21
→ gsr:記者跟本不懂什麼叫禁婚親。十幾代了,都是二十多等親, 05/07 00:23
→ gsr:民法再怎麼禁,也沒禁這麼遠。 05/07 00:24
推 BlackCoal:姓氏跟近親有關係?? 記者真好當 05/07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