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sychen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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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轉錄] 又一質報新聞
時間Fri Jun 29 00:39:24 2007
要不要在報紙封面貼上限制級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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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褲子去圍車位」 毒舌女教師 朝會羞辱職員
女老師與女職員發生停車糾紛,老師竟在朝會中以麥克風叫女職員「脫褲子去圍
車位,圍得起來,車位就是妳的」。該名女老師也因此被控妨害名譽而遭檢察官
起訴。
高雄縣仁武國小老師蘇季華因停車問題,與學校行政職員郭炫吟在學園內發生糾
紛,雙方產生心結。
「她若是認為那車位是她的,叫她脫褲子去圍,若圍得起來那車位便是她的。」
九十四年六月七日上午八時許的學校朝會上,蘇季華氣憤難消,竟公開以麥克風
向全體教職員如此廣播。郭炫吟認為名譽受損提起告訴。
蘇季華在庭上雖坦承所說,但辯稱自己未指名道姓,而所說的內容只是地方俚語
,並無侮辱之意。
但檢察官姚崇略認為,根據錄音帶等證據,蘇季華所說的內容,已足使不特定的
多數人認知她所指稱的人就是郭炫吟。而所謂的俚語,是地方流傳的通俗語詞,
但傳述時,也不得有蔑視或不尊重他人之意。
停車場是公共場所,在公開場所脫褲子的行為會招來他人訕笑或引致負面評價,
此為一般受禮教者所共知。
被告蘇季華叫人「脫褲子去圍車位」的說詞,可謂極度輕蔑,實難謂無羞辱他人
的意思。檢察官姚崇略指出,我國社會民風傳統保守,告訴人郭炫吟任職教育機
構,卻在公開場合遭被告蘇季華譏以「脫褲子去圍」等話,實使告訴人社會、倫
理道德價值受貶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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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4.68
→ xyz1981:這種內容應該沒什麼問題吧?自由時報同樣的報導,也是用類 06/29 10:29
→ xyz1981:似的標題「麥克風放送 師辱人"脫褲圍車位"被訴」 06/29 10:30
→ RekishiEJ:這標題應該不是問題吧!問題是出在實名報導吧!人家韓國 06/29 12:15
→ RekishiEJ:對於未成年及成年人之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名稱都會只顯示 06/29 12:29
推 RekishiEJ:姓氏,對於人名都不會顯示出來,而且檢察官說我國社會保 06/29 12:43
噓 KoBou:iamsychen可以考慮一下寶路跟西莎喔 06/29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