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sychen (工程師)
看板media-chaos
標題[心得] [轉貼] 質報又一十八禁新聞
時間Fri Jun 29 07:43:48 2007
這種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 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就算是要報導新聞 也不需要這麼巨細靡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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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治經痛? 染指情人小女兒
屏東縣五十四歲林姓男子,先後以幫女友念國一的女兒治療經痛及冰敷臉部名義
,以手指性侵得逞,並恐嚇不得對外透露。被害少女怕得向同校男友求助,約好
一起去找林姓男子理論,致上課遲到老師問案情才曝光。屏東地方法院昨天依妨
害性自主罪將林姓男子判刑四年六個月,並強制治療。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被害少女的媽媽是男女朋友,已交往兩年多;九十四年
五月廿四日晚,被害少女在外婆家因經痛打電話給媽媽,林姓男子剛好在旁邊,
聽後表示願前往處理。
林姓男子開車到少女外婆家後向少女說,用金絲膏貼在腹部可治經痛,並徵得她
同意,帶往二樓房間,要她脫下長褲及內褲躺在床上;他隨即也脫掉長褲,穿著
內褲以衛生紙擦拭她的經血,並在她的下腹部貼上金絲膏,之後用手指侵入她體
內。她喊痛,但他並未罷手,持續數次後才停手。
第二天晚上九時,被害少女和另一名想逃家的女同學返回外婆家,同學父親知道
後,掌摑她及同學臉頰,並將同學帶回家;她擔心女同學再挨打,打電話給林姓
男子,請他開車載她去同學家,向同學父親道歉。
回程中,她一直哭泣,他將車停在路邊安慰,並對她說不要再與這名女同學在一
起了,隨即親吻她。少女怕挨打的臉頰紅腫會被家人發現,林姓男子即提議到汽
車旅館冰敷。
進入旅館後,林姓男子又脫掉長褲,穿內褲為她冰敷;並檢查她下體,脫掉她的
長褲、內褲,又用手指侵入她體內。
林姓男子連續性侵得逞後,恐嚇她不得聲張,否則要跟她做愛;她轉向同校男友
求助,同年十月廿一日,她的男友因找林姓男子理論,致上課遲到,老師追查原
因,他才說出女友遭性侵過程,校方通報教育局、社會局及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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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4.68
噓 KoBou:iamsychen可以考慮一下寶路跟西莎喔 06/29 18:08
推 kvankam:一樓顯然已經吃膩了? 06/29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