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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tt (事不過三!)》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 作者: andyann ()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NCC:新聞局圖利三立 : 時間: Wed Jul 4 20:11:13 2007 : 圖利他人?NCC:是新聞局圖利三立 : 中廣新聞網 : 行政院指控NCC委員在中廣案上圖利他人,NCC則拿出新聞局委託三立製作「228六十週」 : 專輯的簽約資料,反指新聞局公然向特定媒體購買新聞,才是明顯圖利他人,而且還是天 : 大的醜聞。(張德厚報導) 228六十週年,該節目,是新聞節目嗎?這個前提必需確定。 就像大話新聞,都有新聞兩字了,卻不是新聞節目一樣。 如果單純是一個〔節目製作〕的案子,哪有圖利的問題? 行政院和Discovery做的雪山隧道節目,也算圖利? 那雪山隧道專題算不算新聞節目? 選舉到了,每個電視台都有選舉節目,都有更政黨花錢買的選舉節目 這都是節目,都不是新聞。 要先確定什麼是新聞,什麼是節目,之後在這個前提之下的討論, 才有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9.121
solidus:我的解讀是,如果是買該台要何時首播何時重播的話,的確會 07/05 09:56
solidus:有惹人非議之處。 07/05 09:58
thurston:如果是買節目製作,當然可以要求什麼時候播。 07/05 10:13
ck901372:為什麼是花我們繳的稅錢去放民進黨意識的節目 07/06 00:30
thurston:因為執政者是民進黨政府 07/06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