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ung:推一下!如此氾濫,單挑新聞局的確有可議之處 07/05 20:03
推 proletariat:這種價目表老早就存在台灣 就嗯嘻嘻在那兒曷不食肉糜 07/05 20:31
推 sl11pman:其實NCC想說的是 該邊聽聞... 07/05 20:45
→ rossio:既然這麼普遍那為什麼傳播學界對置入性行銷這麼有意見 07/05 21:45
推 Fitzwilliam:因為很多老師都太過理想化,這點很難否認。 07/05 21:57
→ Fitzwilliam:大學上大傳概論,教課的老師堅持公權力絕不可介入媒體 07/05 21:59
→ Fitzwilliam:可是同系另一位老師(後來當上系主任)在論文裡卻主張 07/05 22:01
→ Fitzwilliam:政府為了公眾利益而有限度介入媒體,並引英國公廣集團 07/05 22:02
→ Fitzwilliam:為例說明。記得文章是在傳播學研究看到的。 07/05 22:04
推 rossio:可是原po講的那些大戶為的都不是公眾利益吧 學界vs實務界 07/05 22:17
推 cyp001:這篇很詳細, 推一下... 07/05 22:22
推 agroupee:推...中肯 07/05 22:34
→ lostt:10788篇,業界慣例不代表符合廣電相關規定 07/05 22:51
→ lostt:本文說的是"有沒有",而不是"能不能" 07/05 22:53
→ lostt:學界理論、業界現狀、廣電法規,三者要分開來看 07/05 22:56
推 lostt:新聞「能不能買」,why? 影響為何? 這才是關鍵之所在 07/05 23:15
推 thurston:所以NCC和新聞局還有電視台,也得分開來看? 07/05 23:56
→ lostt:權責分際,各個角色依制度自有其行動倫理 07/06 00:02
→ lostt:權力範圍不可能重疊,比如中廣案是誰的處理範圍應該很清楚 07/06 00:05
推 thirtyto:推 07/06 00:36
噓 therookie:所以你的意思是 我們雖然無恥 但不至於駭人聽聞 07/06 01:05
推 thurston:只是少見多怪了,不食人間煙火,蛋頭。 07/06 01:19
推 darker:你的業界行情有點高...換家採購商吧... 07/06 01:36
→ isalbarn:為了公眾利益而有限度介入媒體≠置入性行銷 07/06 01:37
→ waynedd:怎樣才算是"買新聞"??記者會花錢請記者算不算"買新聞"?? 07/06 03:58
→ waynedd:所以請先定義清楚怎樣的行為才算是"買新聞".. 07/06 04:00
→ waynedd:F大.你所說的該不會是喵大新聞系吧??不過這兩個並不衝突.. 07/06 04:02
→ waynedd:政府與媒體的距離應是"手指能觸碰但不能掌握"的範圍.. 07/06 04:03
→ isalbarn:目前一般對買新聞的定義應該是有白紙黑字簽合約吧 07/06 10:29
推 phaq:我寫的業界行情是定價,不是實際價格。 07/06 17:33
→ phaq:新聞有1/4以上都是收費的啦......... 07/06 17:34
推 CaoPi:NCC=穩死死...... 07/07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