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bear (每人皆有知亦皆無知)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轉錄]誰扼殺了獨立機關,憲政史上必留紀錄
時間Fri Jul 6 02:44:37 2007
NCC的空話全部刪掉
可以看一下NCC是怎麼說的:
http://www.ncc.gov.tw/chinese/files/07062/67_2394_070703_1.pdf
反正法人公司買(p.13)
所以照法人的審核標準
所以避開個人持股上限的規定(NCC自己也說這是兩層持股)
難怪NCC一直不回應10%持股規定的問題!
至於空殼公司 沒提
然後拿著別人的承諾:
”本公司承諾朝資本大眾化方向轉型 將於兩年內辦理股票上櫃上市”
”承諾在貴會核准本公司股份轉移案後3至6個月內,
擬任董事長趙少康之配偶在飛碟之持股將降至10%以下
"本公司保證與飛碟將各自獨立自主運作 在廣播市場操作良性競爭"
請問承諾算什麼
我畢業前也可以跟老師陳諾只要給我過 畢業後我會再回來補考
可以嗎?
p.s.看到NCC的會議紀錄 拿法律漏洞當標準
好樣的 依法行政是吧 真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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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80
→ kaky:梁蕾持股是飛碟不是中廣,行政法上有行政契約或是附負擔/附款 07/06 02:45
→ kaky:的行政處分。 07/06 02:47
剛剛發現文章排版問題 改一下
樓上如果有法律專精 建議回個文說明一下
個人非法律專業 甚至還是自然組的@@ 所以對於很多東西概念不好
歡迎能人指教
※ 編輯: hambear 來自: 140.112.25.180 (07/06 03:02)
→ kaky:可以看出法律漏洞,應該比較專精吧... 07/06 03:18
→ lostt:同意樓上,我也覺得專精於法律的人才能看出哪裡是法律漏洞 07/06 03:19
→ waynedd:持股是飛碟還是中廣不是爭議之所在.而是能否符合"廣電法施 07/06 04:32
→ waynedd:行細則規定第18條"的規定. 07/06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