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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將在未來 取代電信法、廣電三法(廣電法、有線廣電法、衛星廣電法) 成為未來所有通訊傳播相關事業與機構的管理法案 所以包括 電信(固網與行動通訊業者、ISP業者)、無線電視、有線系統台、衛星頻道業者 廣播業者、數位媒體平台業者 通通將列入規範的範圍之內 -- 「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5.46 ※ 編輯: uus 來自: 203.73.235.46 (09/11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