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ia-chao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討論] 罵人長的台也是罪喔??!! 時間: Wed Sep 12 22:53:39 200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12/1/kf4q.html 罵人長得台 女子遭罰一千元 一名劉姓女子在搭乘自強號時,因為不滿同車廂的另一名女子使用隨身聽的音量過大,於 是就以三字經辱罵對方,說對方「長得這麼台還敢出門、再看就扁你」,案件經過台北地 方法院審理後,依照公然侮辱罪,判處被告罰金新台幣一千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一 千元折算一天。不過,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陳鳳如報導) 檢方當時調查認為,劉姓女子在今年六月間,和告訴人一起搭乘同一班列車,兩人也同坐 在一節車廂裡,劉姓女子因為不滿對方使用隨身聽音量過大,多次反應、對方都沒有回應 ,劉姓女子於是在列車經過萬華站時,基於公然侮辱的犯意,辱罵對方三字經,還說對方 長的這麼台還敢出門,因此遭一狀告上地檢署,雖然被告在偵查時,不否認曾經以粗話辱 罵告訴人,不過,否認有任何公然侮辱的犯行,還說自己已經忘記當時罵人的用語,但檢 方調查後認為,劉姓女子這樣的行為已經足以毀損告訴人的名譽,因此將劉姓女子起訴, 並且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案件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審酌被告犯罪的原因和所生損害,以及被告犯後在偵 查中已經表明很後悔等一切情況,依公然侮辱罪,判處被告罰金新台幣一千元,如易服勞 役,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8.211
Luciferspear:這裡是新聞板喔 09/12 22:53
CombatSniper:其實一千算輕的 如果是照後面那句告 09/12 22:53
sugozu:哈哈 OP 09/12 22:54
andy012315:OP 20342 09/12 22:54
CombatSniper:那就是恐嚇罪 那就直接得徒刑 而且會有案底 09/12 22:54
hsiehfat:後面那句像恐嚇罪了... 09/12 22:54
hibbb:再看就扁你才是重點!! 09/12 22:54
naiyaco:我第一個反應跟樓上一樣 09/12 22:55
mercury9999: 請查閱舊聞 09/12 22:54
chedik:他是因為罵三字經被罰 別忘了記者都喜歡誤導鄉民 09/12 22:55
CombatSniper:拘役跟罰金不會有案底 但是徒刑會有 09/12 22:55
bigcake1:以後出現就水扁您,就不會有罪了XD 09/12 22:56
Maiar:是因為三字經吧? 「」還不是記者自己標的.... 09/12 22:56
hkbeyond:我罵你OP 你會告我嗎? 科科科.... 09/12 22:57
xex999:因為三字經啦 記者當然寫有趣吸引人的東西呀 09/12 22:58
opuy:記者又亂誤導..... 09/12 22:58
xex999:還有 這篇叩叩了 09/12 22:59
jagdzaku:你稱讚他長的像華客應該沒問題 09/12 22:59
hank11235813:你被標題誤導了 09/12 23:02
yukiss:台是啥意思呀?為何不直接說出那種意思?能代表全體台灣人? 09/12 23:06
whackup:聯合? 09/12 23:07
yukiss:有沒有台灣人為何愛拿家鄉之名來笑罵嘲弄台灣人的八卦!? 09/12 23:07
Maiar:你看這篇報導不就知道了@@ 因為媒體掌握輿論啊 科科 09/12 23:09
zoonead:歧視本身就是一種罪過 09/12 23:10
greatmovie:這篇其實反映記者內心巴不得'台'字被當髒話用 09/12 23:11
yukiss:有沒有台灣人愛被自認高貴的藝人媒體洗腦來辱罵家鄉的八卦? 09/12 23: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26.91
yukiss:這個判決應該給那些別有用心的媒體藝人警惕 125.232.126.91 09/12 23:16
mstar:這報導有問題,被判有罪是因有罵三字經 61.229.34.50 09/13 07:31
CaoPi:明顯的記者標題殺人法+誤導 163.23.227.37 09/13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