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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po這篇新聞下 就說一下對報導本身的看法 首先標體"竟"這個字就有主觀的價值判斷隱含在裡頭 再來是第一段末"學者也指報社對記者不公"這句到底是怎麼論斷的。明明文末引述 的兩位教授說法並非一致認為報社的處置不公。用"有學者"或"部分學者"是否會較 適當呢? (還是事實上是我對兩位教授的說法理解有誤?) 但因為不是只報導一位教授的說法 而讓另一種聲音完全消失 所以就當是小瑕疵好了 進入正題 一 換個角度替受訪者想一想 對調職的看法 基本上我贊成胡教授的論點 不管對錯 任何人和記者發生爭執等不愉快 一定不會希望再接受該記者的採訪 這時向報社表示 以後不要再派這位記者來 不然就關門放狗也是可以預期的 當然報社會不會理你又是另一回事 報社在記者和受訪者發生糾紛後 換其他記者採訪 一方面使採訪得以順利進行 一方面也是對受訪者的尊重(值不值得尊重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繼續由該記者採訪也只是讓雙方再度鬧得不愉快罷了 希望這個做法也能無差別適用在一般人上 而非特例 二 採訪權與新聞自由受限? 以媒體的角度來看 不過是換個記者去採訪而已 採訪權和新聞自由並沒有受到限制。 理由: 我的立論是以媒體為基本單位,而非記者。因為一個新聞要呈現在 大眾前的完整程序必須經過採訪 擬稿 審稿 送印..等,並非單靠一位記 者而完成。 記者因為高層壓力而被迫扭曲事實或不能報導時,不應認為是為新聞自 由受限制,而應該解釋為"媒體本身的體制或運作有問題,以致媒體不為或 不能行使權利" 這時要做是替媒體"治病",而不是去追求本來就存在的權利 三 工作權 雇主因為業務上的需要 合理(如上述一)調整勞工職務不是很正常嗎? 如果是在調查清楚前逕行開除才算是侵犯工作權吧 當然若是藉調職或職務調整之名 行逼退之實當然是有問題。但我從本篇報導 看不出這個跡象。(如有黑幕還請不吝提供) -- 在這個事件相關的標題下發了幾篇文章 感覺好像是在針對特定人 其實只是對新聞自由 採訪權這個議題有興趣而已 原則上 這是本人對這事件相關的最後一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211
honkwun:如果換掉的是對該議題素有研究的記者 210.201.58.207 09/28 01:28
honkwun:那麼也等於減低監督程度 210.201.58.207 09/28 01:29
dotZu: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已辭職抗議 59.105.117.222 09/28 02:09
tinrnar:滾就滾 講的這麼好聽 辭職抗議勒XD 59.105.100.214 09/28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