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jphart (至少我們還有巴薩)》之銘言:
: ※ 引述《hirokofan (笠原弘子 命!)》之銘言:
: : 原社論在此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4/today-s1.htm
: : 第二段看看
: : 檢討彈性放假與颱風假浮濫對台灣經濟發展的影響,絕非反對勞工應該享有的福利與權益
: : ,而是針對「浮濫」的弊端進行理性的探討與改進,期能一方面勞方在努力工作之餘,更
: : 有充分休閒充電的時間,另一方面資方也可掌握成本優勢,與生產時間流程,達成勞資雙
: : 贏的放假模式,振興台灣日益走下坡的經濟。而此一議題早在社會引發廣泛討論,昨日立
: : 法院法制委員會邀請內政部、經濟部、人事行政局等官員,進行相關的專題報告,更可見
: : 此一衝擊台灣經濟發展的浮濫放假議題,已引起不分黨派的朝野立委的關心,不容再等閒
: : 視之,或對提出理性意見者妄施謾罵抹黑。
: : 斷章取義,莫過於此
: : 至於放假放太多還是太少,那是另一個問題
: 這是第一段原文:
: 今年包括春節、中秋節等多個國定假日採取彈性放假,乃出現部分連續假期,
: 加上我國是亞熱帶島國,颱風頻仍,遇有颱風來襲,地方政府依據氣象預報,
: ^^^^^^^^^^^^^^^^^^^^
: 經常在討好選民的動機下決定放颱風假。
: ^^^^^^^^^^^^^^^^^^^^^^^^^^^^^^^^^^^
: 這兩句話根本就是互相打架。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S0110022
請自行參考作業辦法
這兩句並不當然矛盾,氣象預報是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的參考
但是在尚未達到一定停止上班上課的標準下,
各縣市政府首長仍有行政裁量權決定是否停止上班上課
: 假如是依據氣象預報,地方政府所能做的決定範圍很少,
: 不管基於什麼動機,除非你能改變氣象局做的氣象預報,
: 否則預測風速超過一定標準就放,沒超過就不放,
: 哪來什麼討不討好選民的問題?
: 事實上,現在地方政府的確也是這麼做的,
: 決定放假與否,依據的就是氣象局預測的風速標準,
: 根本沒有放假浮不浮濫的問題,只有氣象預報準不準的問題。
: 至於氣象預報準不準,難道要怪到地方政府頭上?
: 自由的社論加上「浮濫」兩個字,
: 不過是為自己亂放砲找一個可以自我辯護的空間罷了。
: 只不過自由還不需要自己辯護,就有一堆人搶著幫他辯護了。
以上可能還是要先把放假辦法了解再下論斷....
: 又,颱風假這種事,本來就應該從寬認定,
: 畢竟人命無價,寧可浮濫,也不宜從嚴認定,
這本來就是一種trade off 端看社會願意用什麼代價交換
如果我們夠本錢或是覺得人命的確至高無上不容閃失
我們可以規定只要有颱風就放假、有豪雨特報就放假。
也可以認為可以人民可以冒一點生命危險,把風雨標準提高.
: 這不應該是一個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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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擷取部份條文款項: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天然災害之範圍及其達到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如下:
一、颱風:
(一) 根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
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停止辦公及上課。
(二) 風力未達前目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之地區,但因受地形、雨量、交
通、水電供應等特殊狀況明顯影響通行安全或辦公上課有困難者。
(三) 停止辦公、上課後,該地區因颱風過境造成普遍性災害,其風力雖
已減低,未達第一目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仍須繼續停止辦公及
上課,以利善後清理者
......
第 3 條
天然災害發生時,應通報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規定如下:
一、颱風過境時:
(一)通報作業權責劃分如下:
1.臺北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臺北市市長決定並通報。
2.高雄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高雄市市長決定並通報。
3.各縣(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各該縣(市)長決定並通報。
(二)根據氣象預報,是否已達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目之標準難以決定時,
如基於學生安全或其他特殊狀況考量,各通報權責機關首長得先行
決定停止上課。
(三)前條第一款第二目、第三目之情形,其停止辦公及上課,由各該機
關、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並通知所屬公教員工及學生。
(四)中央氣象局於上午五時、十時、下午五時及晚間十時前,將颱風來
襲地區之風力級數及陣風級數列表,隨時透過各種傳播機構播報之
,並將書面資料送各通報權責機關及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人事
行政局備查。
(五)各負責通報機關應注意收聽(視)各傳播機構之播報,並根據播報
情形參酌實際情況,如到達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時,逕行決定停
止辦公及上課之起止時間,但事後均應向本院人事行政局報備。
(六)通報時機:
1.其須全天或上午半天停止辦公及上課時:
於前一天晚間十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晚間十一時前播報之
。但原未達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事後各地區風雨情形增強,已
達前條第一款第一目之標準時,通報權責機關於當天上午四時三
十分前,接獲中央氣象局提供各地區最新風力級數及陣風級數列
表之書面資料後,即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五時前播報之。
2.其須下午及晚間或下午半天停止辦公及上課時:
於上午五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六時前播報之。
3.其須晚間停止辦公及上課時:
於上午十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十一時前播報之。
(七)地理位置相鄰直轄市、縣(市)於決定停止辦公上課前,應相互聯
繫,以作適當之決定。
......
第 15 條
各主管機關所屬機關、學校以外包括銀行、公用事業、生產事業、郵電、
交通及其他性質特殊之機構,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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