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jphart (至少我們還有巴薩)》之銘言:
: → kaky:你的實質拘束不也是一種"推論"而且這種推論 61.219.18.192 10/08 05:31
: 這不是我的推論,的確是現在各縣市運作的狀況。
: 為了這個問題,我今天也特別向某縣市的人事處長查證,
: 他的說法和我的理解相去不遠,我整理如下:
: 1.的確,依法即使風速雨量預測達到一定標準,各縣市仍可決定放或不放
: 但假如未達標準,不准宣布放假
如果這個人事處長真是這麼樣做,顯然是置法規於不顧的"現實"作法
法規上給予未達風速標準,仍可依特殊情狀宣佈停止上班上課
而且印象中也曾有鄉鎮主管依其行政區特殊情況單獨宣佈
另外你這點也是跟你的4有矛盾,既然你說法令明定依法令
"未達風速標準"(我加上跟已達風速標準區分)
仍有法可依循而宣布放假,而非一率不準
: 2.在實務上,各縣市都是一達到標準,就宣布第二天放假。
: 但各縣市政府間都有通報管道,鄰近縣市通常會集體行動。
: 3.是否放颱風假的主事單位,是縣市的人事單位,
: 雖然最後仍須報請縣市首長核可,但只要是基於氣象預報所做的建議,
: 縣市首長不會不核可
這個本屬當然,難不成行政院長做決定都自己去把整個流程的事情了解
當然是幕僚單位提供,由長官決定。
: 4.人事主管建議放假與否,並非所謂「選票考量」,
: 而是既然法令明訂有標準,就照著標準走
這不就是被質疑的了?也就是只要有預報首長就樂得放假不用再做決策
而會形成這樣的決策不正是不要得罪民眾
而更以曾有人受災因此首長不再去思考除風速標準已外是不是有其他
可以增加放假合理的參考值(如加上雨量)等等....
再重申前一篇回文裡,氣象預報並不當然拘束行政首長宣布放假與否
行政首長可以說氣象資訊來源無法100%準確,而致其決定放假的決策有誤
而不是說這是氣象局定的跟他無關。
: 當然,你可以質疑我的查證
: → kaky:並不當然可以排除"選舉(票)考量",引的通報要 61.219.18.192 10/08 05:32
: → kaky:點,不就是你要的縣市作業程序 61.219.18.192 10/08 05:34
: 我所的程序,指的是實際上是如何運作的
: → kaky:標準是可以放而不是一定要放,但是當實際運作 61.219.18.192 10/08 05:37
: → kaky:成多會放,報社認為是考量選票,而沒有再依實 61.219.18.192 10/08 05:38
: → kaky:際的情狀判斷。 61.219.18.192 10/08 05:41
: 在上述的情形下,是否放颱風假,縣市政府只有三個選擇:
: 1.已達標準但決定不放
: 2.未達標準但決定放
: 3.已達標準就放
: 首先討論2.,這幾乎不可能發生,但這也是最可能被質疑「浮濫」的部份,
: 假如縣市政府敢這麼做,就是違法(我個人還不知到有那個縣市這麼做過)
: 假如是1.那麼就是從嚴認定,縣市政府這麼做,
: 必須要有相當大的勇氣。但退一萬步言,這麼做也不可能是「浮濫」。
: 假如是3.,那麼縣市政府只是依法行政,
: 甚至可以說,在縣市政府不可能比氣象預報專業的前提下,
: 這幾乎是所有縣市政府的選擇,
: 我不知道這「浮濫」或者「因選票考量」在哪。
一二三都是合法的,請參考前面引的作業辦法。
如果氣象預報真的是成為目前"實作上"放假與否決定的唯一標準
那麼各縣市行政首長並不需要有決定權,這直接收回行政院
由行政院直接根據中央氣象局預報統一宣佈,反正氣象預報出來
風速到了大家就休息風速沒到大家就開工。
地方首長一方面要有這樣的行政決策權,一方面卻又說不干他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8.192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10/08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