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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mper (pump)》之銘言: : http://criticizer-tw.blogspot.com/2007/11/blog-post_09.html : 這篇不講政治、不談犯罪趨勢、不談報社意圖, 而只點出一個事實: : 工商時報說謊! 工商關於統計部分的摘錄: 具體的八年來主要犯罪案件增減統計為,民國八十九年至九十五年間, 普通竊盜由六一、九九○件,增長至一四四、五一三件,強制性交由 一、七二九件,增長至二、二六○件,搶奪由四、七二九件,增長至 六、三三一件,詐欺由七、七五五件,增長至四一、三五二件,妨害 自由由一、七九三件,增長至三、三三五件,唯一呈現減退趨勢的是 汽機車竊盜案由二四三、一○七件,減少為一三六、六五八件。上述 的統計,當然不包括被第一線辦理民眾報案的檢警當局成功遊說消案 ,以及對政府欠缺信心或嫌麻煩根本不報案者。 blog的說法: 就民國八十九年到民國九十四年來看,降低的有:「贓物、賭博、殺人 、妨礙婚姻家庭、擄人勒贖、偽造文書、妨害公務、偽造有價證券、妨 害秩序、違反藥事法、違反森林法、違反著作權法、違反就業服務法、 走私、偽造貨幣、藏暱頂替」,一共高達十六項犯罪是下降的! 以下是根據研究報告跟統計資料: ========================================================================== 資料來源:台閩刑案統計(警政署 台灣地區犯罪未來趨向之研究 94,Nov) 摘錄: 表 5-1-1 歷年各類型犯罪所佔百分比變化--警察統計 年代 一般竊盜 汽車竊盜 機車竊盜 殺人總數 強盜總數 搶奪總數 擄人勒贖 88~92 17.241 10.545 42.782 0.241 0.592 1.332 0.015 83~87 11.391 7.859 58.284 0.389 0.856 1.164 0.022 強制性交 恐嚇取財 傷害總數 毒品總數 詐欺背信 0.362 1.015 1.275 6.826 3.710 0.265 0.421 1.620 6.991 0.619 臺閩地區警察機關受(處)理刑事案件 (註:有90-95 統計資料,僅摘錄blog有提出部分)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public/Attachment/f1176799176376.xls (95,1-12月) 總計發生數 512788 (PS.這應該是指有人去報案的件數) (94,1-12月) 555109 (90,1-12月) 490736 89 類別 贓物 賭博 (故意)殺人 妨礙婚姻家庭、擄人勒贖、偽造文書(印文) 發生數 1000 5266 921 490 64 4767 727 2445 903 411 65 4325 1021 2610 1072 681 76 6154 1132 77 妨害公務 偽造有價證券、妨害秩序、違反藥事法、違反森林法、違反著作權法 540 77 46 80 67 2614 413 92 35 60 57 1804 597 88 207 42 54 4264 違反就業服務法、(懲治)走私(條例)、偽造貨幣、藏暱頂替 47 26 171 20 60 28 186 21 1634 243 1158 31 摘錄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public/Attachment/f1176867728365.xls 全般刑案 数 年 別 發生件 指數 85年=100 89年 438,520 96 90年 490,736 108 91年 503,389 110 92年 494,755 108 93年 522,305 115 94年 555,109 122 95年 512,788 112 摘錄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public/Attachment/f1176867824783.xls 暴力犯罪總數 数 年 別 發生件 指數 84年=100 89年 10,306 63 90年 14,327 87 91年 14,895 90 92年 12,966 79 93年 12,706 77 94年 14,301 87 95年 12,226 74 ============================================================================== 從上表 blog 取的犯罪類型有 著作權法/偽造文書/贓物/偽造貨幣/就服法/偽造貨幣/殺人就其發生件數 間有超過千件(工商的例子初期有一千七,成長後有二千二)若不論性質 或可稱為"主要",其他的件數要說"主要"犯罪? 或是對治安的影響構成主要案件?擄人勒贖應該可算但是森林法、藏匿頂替? 這還是跟上一篇殺人跟擄人勒贖算不算入主要犯罪的問題 根據警政署刑案統計指標裡的統計項目有下列項目被"特別"提出來: 暴力犯罪總數:故意殺人、擄人勒贖、強盜、搶奪、重傷害、恐嚇取財 強制性交、竊盜(重大竊盜、普通竊盜、汽車竊盜、機車竊盜) 所以blog 列這兩個應該符合,但是如果以佔 %來計,報紙未提 有到惡質造假? 另外警察機關受理部份佔案件總數的1/2~2/3 並非全部,尚有檢察機關直接受理,及人民直接向法院自訴。 又官方刑案受理統計並無法計算隱藏的犯罪黑數, 例如違反著作權法的犯罪黑數,還有普通竊盜也是,而就個人經驗機車竊盜 可能也有頗高犯罪黑數存在...... 89年有某部分案件為低峰期,所以跟89比起來都是增長的 又84年七月起開始有報案三聯單制度,研究報告認為這使一些黑數在實施 後浮現。 另外以下摘錄自: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public/Attachment/f1158131293095.pdf 94年刑事案件偵查及審判概況 ...... 94 年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新收刑事偵查案件合計341,985 件,較93 年增加41,201 件或增13.70%;就案件來源觀察,94 年新收偵察案件主 要以警察機關移送件250,030 件,占73.11%居首,較93 年之71.82%, 增加1.29 個百分點。 ...... 94 年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案件為340,196 件,偵查終結總 人數為426,546 人;其中由警察機關移送件數248,309 件占總件數 72.99%,人數為302,581 人占總人數70.94%,顯示偵查終結案件主要 來源為警察機關移送案件。 ...... 按偵結情形觀察94 年總案件中起訴案件占37.23%,不起訴占 31.64%;由警察機關移送案件起訴案件占41.08%,不起訴占26.33%。 警察機關移送案件起訴比重較全部起訴案件約高4 個百分點,而不起訴 比重則約低5 個百分點,顯示警察機關移送案件較為嚴謹。 ....... -- 上述資料有些剪貼有些用key 或許有誤 如有問題請直接參考原始文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11/10 07:48)
pumper:不想捲入口水戰,但何謂主要?工商說謊很明顯 61.224.25.45 11/10 10:39
blog 提出十六項 除了殺人跟擄人勒贖以外 其他14項叫主要犯罪的話那我國的"主要犯罪"項目還真多 如果著作權法算是主要犯罪還會讓人民感到治安敗壞生活不易 這個BLOG的主人還是快回火星去吧..... 事實上影響社會治安最大的犯罪類型是"暴力犯罪" (法務部,93年犯罪狀況及其分析) 而暴力犯罪指數89年 63 --->95年指數74 媒體如果真的只要攻擊只要用暴力犯罪一個指數不必去細分 竊盜也用總數指數89年92---->95年指數85 但其間其他年都在99以上 這些就夠了不必分細項...
pumper:報紙未提?卻說只有一項下降? 這不是說說謊? 61.224.25.45 11/10 10:51
pumper:吃案率是增是降?扯遠了,只想說工商說謊 61.224.25.45 11/10 10:51
看起來只是想指控而以根本也沒想要釐清何謂真相 好歹媒體提出的主要案件都有一千七到兩千二以上 blog 提出了16項只有6項在期間間或有超過千件 連二十幾件的頂替藏匿都拿來"說嘴"... 的確看起來是只想說人家說謊,把一年受理20幾件的都用上了 那不如提供幾個已經被台灣消滅的犯罪 諸如:違反國家總動員法、內亂罪這幾年連一件都沒有!!!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11/10 12:12)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11/10 12:19)
yuanchen:推~敬佩認真回文的人 124.8.97.253 11/10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