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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sh77 (陸奧而立 0.33)》之銘言: 本文僅以版上現有之聯合 民視兩新聞做比對 若是有其它版友願意補遺 十分歡迎 : 光是「媒體所說的」這句話,問題就很大了, : 請問哪個記體、媒體真的去看提案了?還不就國民黨的說法拿來抄一抄。 : 別說哪一視的政黨傾向怎樣,記者文章一大抄也早已不是新聞了, : 你抄我,我說你寫,我猜你也猜,大家一起亂猜更不是新聞。 : 強制處分?拘提或通緝?這是確定提案裡面「確定」有的嗎? : 還是從記者猜的、國民黨的稿,然後自己就做了一篇「假」新聞啦? : 後來,提案人自己出來說明的根本是天差地別。 : 哪裡要誅連九族? 先來講這個部份 228究責草案明審查 藍營:株連九族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4121347.shtml 在報導內介紹法案的部份(二三大段) 沒有提及"株連九族"的說法 所以很明顯這裡是引用藍營的說法 要說這個部份是媒亂 似乎就像是說南線專案因為是假的 所以報它的自由是媒亂一樣無稽? 我認為聯合報真正的媒亂在於並未取得另一造的說法解釋 : 連要蔣家二代負起賠償都沒有,又怎麼會有「概括承受」? : 「概括承受」是我國民法債篇中的一個專有名詞。 : 不知道這裡又被拿來亂套用是怎麼一回事? 現在來講這個部份 228究責 三等親須概括承受?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02/11/p8hb.html 報導中同樣有提及"藍軍聽了痛批這是「株連九族條款」" 但是從報導內完全找不到"概括承受"四字 最多可以猜測的 是意近的內文"....配偶、直系或旁系三親等內血親有代為承受訴訟的義務..." 所以在邏輯上猜測 是記者因此衍生而出的誤用民法之用詞 當然 似乎一樣沒有作對另一造的訪問? : 也許又有人對「保障」跟「負擔」兩詞混洨了! : 提案是保障原兇的三親等可以為其辯護, 要論媒亂前 得先把事情講清楚對吧? 我們來看看這點 這點就很值得玩味了 請去查查這個草案條文第四條的第五點說明 其中一段是這樣寫的: "...(被告若死亡)也無法履行訴訟上之義務 如:忍受義務 到場義務 對質義務....." "...實有必要由配偶 直系 或旁系三等等內血親續行訴訟 並代為前述訴訟法之權利與義務..." 到場義務 對質義務都是證人與被告之義務 而忍受義務僅是被告之義務 我想請問一下 三等親內若是只有當事人所說的"保障原兇的三親等可以為其辯護" 又何來要盡忍受義務? 而三等親在法庭上的角色又是為何? 以當事人所說的"保障原兇的三親等可以為其辯護"來看 似乎是辯護人? 但是我去查了一下 關於辯護人的解釋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322 選任辨護人簡單解釋,即是選任權人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配偶、法定代理人、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 得選任律師或經過審判長的同意得選任無律師為辯護人, 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行使訴訟上的權利,及觀查刑事訴訟程序是否有合法進行 請注意 辯護人"沒有要承受訴訟上的義務" 起碼辯護人絕對沒有必要盡忍受義務 那我可以再請問一下 草案說明內特地指出"代為前述訴訟法之權利與義務" 真的是單純將三等親當作辯護人來看嗎? 以到目前的邏輯來看 我只看到當事人及同意當事人言論者 只揀了權利的部份來講 卻看不到有關義務部份的說明? 而媒體是報導了藍營所誇大之義務的部份 再斷章取義來報 可以說是互有隱匿? : 其三親等不為其負任何刑事、民事上的責任,何來「概括承受」? : 所謂的表現真實,可能僅限於「記者的認知(誤解)」下而已呢! : 「誅連九族」這種誇大不實的標題,是錯誤的。 : 連「概括承受」也是錯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18.183 ※ 編輯: flysonics 來自: 140.116.118.183 (12/04 05:07)
mstar:推 媒體記者有你一半認真就好囉 61.229.28.217 12/04 08:16
weikywu:推 211.74.163.69 12/04 10:19
weikywu:章孝嚴在媒體上強烈反抗的表現,大家一定 211.74.163.69 12/04 10:24
weikywu:可以體會,要他出庭為蔣介石辯護是多麼難 211.74.163.69 12/04 10:26
weikywu:堪~簡直是要他的老命一樣~ 211.74.163.69 12/04 10:27
weikywu:真不知他內心是以蔣介石為榮還是為恥~ 211.74.163.69 12/04 10:28
magecandy:這法案如果過了 以後小安安就要替外婆 221.169.96.63 12/04 10:42
magecandy:出庭了.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221.169.96.63 12/04 10:43
magecandy:又M了 可見媒體稱他是"誅九族條款"是有 221.169.96.63 12/04 10:44
magecandy:所本的 拘泥於文字遊戲來說是媒亂 221.169.96.63 12/04 10:45
magecandy:根本只是為了替荒謬的法案護航 221.169.96.63 12/04 10:46
weikywu:會嗎?這個法案好的很!一定要過才行~ 211.74.163.69 12/04 10:48
weikywu:誰敢說「誅九族」的說法不是媒亂? 211.74.163.69 12/04 10:50
weikywu:恐怕只有某亂源本身而以~ 211.74.163.69 12/04 10:52
weikywu:小安安跟他外婆 與228案子 有啥關係? 211.74.163.69 12/04 11:50
magecandy:有啊 立個法 他外婆不出庭就叫他出庭 221.169.96.63 12/04 14:48
magecandy:以免他外婆因病不出廷而喪失"權利" 221.169.96.63 12/04 14:49
magecandy:這是為了保障被告權利不是誅九族喔 科科 221.169.96.63 12/04 14:50
weikywu:好啊~立啊~小安安會迫不及待出庭辯護~ 211.74.163.69 12/04 15:21
weikywu:為什麼章孝嚴不敢捏?難道是太可恥嗎? 211.74.163.69 12/04 15:25
iamsvchen:為什麼無鼠針不敢出庭只敢裝病 難道是太 59.115.224.37 12/04 16:16
iamsvchen:可恥嗎? 雖然鼠針大概也不知道恥是啥... 59.115.224.37 12/04 16:17
iamsvchen:跟支持扁扁的綠綠一樣 知恥程度可見一般 59.115.224.37 12/04 16:17
toast520520:分身亂板者,人人得而誅之!220.140.231.131 12/04 16:27
mstar:科科 罵人扯政治,結果最喜歡扯的還是自己 61.229.28.217 12/04 17:26
mstar:iamsvchen:偷渡政治向來都是政府打手媒體在 61.229.28.217 12/04 17:43
kuter:哀 每篇推文都要看到傷眼的id 就覺得好可憐 59.126.209.230 12/04 19:22
kuter:某網友真是屹立不搖 堅持完成"份內工作" 59.126.209.230 12/04 19:24
jack8759:因病不出庭跟往生者的不能為自己辯護可以 61.229.141.201 12/04 23:51
jack8759:扯在一起,邏輯真差 61.229.141.201 12/04 23:53
iamsvchen:請kuter不要罵到ms 這樣不好喔 59.115.224.37 12/05 02:57
toast520520:分身亂板者,人人得而誅之! 220.140.230.21 12/05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