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us (亞典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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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載] 言論自由權的前提—從三立股權爭議談起
時間Fri Dec 7 00:20:09 2007
本文轉載自傳學鬥電子報
http://enews.url.com.tw/scs.shtml
編輯室報告:言論自由權的前提—從三立股權爭議談起
九○年代流行一時,作為台灣政治自由化運動主調之一的「黨政軍三退媒體」主張
,在2003年年底因《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條文的修訂而落實了。該法要求「政府、
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
」,以及「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
」,為的是避免政治力插手媒體經營。咸信:媒體是公眾的看門狗,是監督政府的
第四權,是言論自由的實踐場域,因而不應被政治勢力沾染干預。
因著這個法令,舊社會遺制下的政媒不分現象應於2005年底前改正,民進黨大老蔡
同榮也就辭去民視董事長職務,國民黨也就處份掉中廣、中視的所有股權。但是到
了2007年底的今天,三立電視台的股權爭議,再次提醒我們政治力與媒體交纏的現
實。這個現實不只突出了法令的不足,更突出了當代「言論自由」的荒謬性,即:
言論自由的前提,是私有財產制。
事件主角—三立電視台,是由張榮華家族於1990年創設的家族事業。因營運有成,
為擴張規模搶占市場,陸續引進南部有線電視系統聞人林崑海、富邦蔡家(本地金
融資本)、香港基金公司Excesior Capital(外資)。其中林崑海與張榮華占有絕
大多數的股權與董事會席次(五席中的三席);Excesior則因股權認購時簽定了特
殊條款,僅17%的股權比就享有兩席的黃金董事席次;富邦蔡家則持有2.6% 的股權
比,影響力有限。
爭議的起因,是Excesior Capital欲以每股台幣45元的價格讓售三立17%的股權,但
得優先認購的三立電視認為價碼太高不願買回。兩造周旋之際,自稱代表美國投資
公司的蔡正元突然半路殺出,以65元的高價位和Excesior恰商。
當初三立為了擴建廠辦大樓苦無資金,才釋出部份股權由「外人」認購。資金既以
募得,廠辦也已建成,如今Excesior處份股權只要不涉及內部經營,其實無關緊要
(Excesior的黃金董事席次並不能直接讓渡給接手者)。但是蔡正元自稱以專業投
資者的角度,認定三立的政治色彩過份明顯而有害獲利,表示若成功接下Excesior
的股權,將會建議投資公司調整三立偏綠的經營走向以提升市占率。
蔡正元既是現任國民黨立委,還曾擔任黨內要職(2004國民黨總統競選總部發言人
),以這樣的身份恰商媒體股權的買賣已容易遭人物議,何況還公開表示要介入經
營權,難免民進黨跳腳。不只新聞局長謝志偉要求清查資金成份,綠營立委又再抬
出威權復辟說攻擊國民黨,念茲在茲的就是害怕泛藍陣營入主三立後,親綠的言論
陣地就要失守。國民黨本身表示與買賣沒有瓜葛,甚至與蔡撇清關係。
奇怪的是,蔡正元的政客身份本來敏感,其所有的阿波羅投顧還在中影交易案中公
親變事主招人非難,竟有美國的投資公司要委託他鑑價並代為買賣;就算該公司因
與蔡有私交而委託代辦,但三立的股權並非公開交易,竟放任蔡在買賣談妥在市場
上喊出超出行情甚多的高價(就算真有這個價值,沒有競爭對手,單一買家理應該
將賣價殺低而非喊高),實在不合理。而此間手法高深難測的投資公司,自始至終
沒有露臉。無論如何,經過蔡正元一攪和,Excesior必定是最後贏家。據報載,目
前三立已經開始抬高買回的價碼,接受原本拒絕的45元每股價格。蔡作為交易中間
人,從中抽佣賺他一票是免不了的,問題在於抽誰的佣?
但無論蔡正元如何藉由台灣藍綠鬥爭的政治環境混水摸魚,法律是拿他沒辦法的。
主管機關NCC已經表示,與事件相關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外國人直接
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蔡作
為中介人媒合買賣雙方,並無違法問題。
然而不論是蔡正元還是林崑海、民進黨還是國民黨、新聞局還是NCC,都繞著媒體所
有權等於言論自由權的公式上發展論述。比如蔡正元說:「謝長廷的金主在集資買
三立」;林崑海說:「希望(買下股權的)不要是有色彩的人」;王拓說:「買三
立的資金是中資還是外資,馬英九應該說清楚講明白」;黃玉振說:「這純屬蔡正
元個人依法進行的商業行為,與國民黨沒有任何關係」;謝志偉說:「國民黨是買
三立的幕後黑手」;石世豪說:「NCC管的是物權的轉讓」。
是的,接著NCC副主委石世豪的發言,我們已經可以確定:這就是一個把財產權當作
言論自由權的前提的社會。這不禁讓我們想起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所說
的名句:「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個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
階級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
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的資料」。難道不是嗎?
如果,我們讓媒體所有權不等於言論自由權,也許蔡正元就沒有混水摸魚的空間了
;也許林崑海張榮發就不能以家族企業的搞法操作親綠電視台了;也許民進黨就不
必擔憂而國民黨也不必撇清了;石世豪也就可以從物權、財產權出發進步到社會權
、基本人權上去考慮媒體的監管了。顯然的,如果媒體所有者不能恣意左右內部的
言論自由,這件爭議就無從發生。而所謂「港資」、「中資」,乃至於「外資」介
入媒體,影響本國媒體政治與文化的問題,也無須擔憂。
從三立的股權爭議,我們見識到對政治力念茲在茲的廣電法的無能,而這種無能表
明了,對政治力干預的批判只能是過時的批判(這種批判從十八世紀就開始流行了
);對產權的維護與計較則是這種批判的當代補充。我們面對的真正問題,是言論
自由被所有權所決定,是思想與精神被資產階級所決定。有人說,股權大眾化可以
解決這個問題。但曾經號召全民入股的「民間全民電視公司」,正好因為大批小股
東近來欲將股權轉售給泛藍企業,引起同樣爭議,也就說明了「股權大眾化」之說
的破產。公開上市的星空集團、雅虎線上,面對北京政府的壓力時,又是如何呢?
答案是很明白的。
真正的辦法,在於根本轉變所有權與言論自由權的關係,在媒體中就是使工作者能
夠自立獨立。但是這種轉變不會單獨發生在媒體之中,像是所謂的「編輯室自主運
動」所期待的那樣,而是伴隨著深刻的社會關係的轉變而轉變。但轉變如何可能,
則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Our Questions:
1.言論自由屬於每一個人,你同意嗎?
2.(媒體)所有權與言論自由的關係,是否真的牢不可破?經濟基礎必定決定上層
建築嗎?
3.媒體工作者應該如何向老闆爭取言論自由?
4.社會關係的轉變在媒體中的意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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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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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bj:好文+1 物權的概念很難被打破 203.67.166.62 12/12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