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q (幸福的LaNew迷)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記者 vs 記者
時間Fri Dec 7 13:58:38 2007
※ 引述《rattenn (rattenn)》之銘言:
: 那個記者真的很悲哀
: 被同業嘟mic就算了
: 昨天看到跟他一起去訪問的記者說
: [我當時很想救他,但一想到自己的職責......]
某個該公司員工的部落格
還說公司曾經要求那個被撞的可以手機連線接受採訪。
我個人的建議就是,好好的人,離開那個公司吧,如果可以,別當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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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Taiwan needs China ! 死
入 ╗╬╬╬╔ 為 中國不能亡!
妓 \ ╔ ﹏★﹏ ╗ 華 桶了一個longstay
院 ╭┤〒 〒╞╮ 客 ㊣↗ 還有千千萬萬個ls
終 ¥╰╡╱▲\╞╯$ 非 ╱∥ M社會!
身 ◥█台灣需要█◤ 台 ╔╝╗ 查理(y)! 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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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39.12
噓 forhealth:="= 幹 有沒有這麼缺收視率阿 會不會 122.122.89.140 12/07 13:59
推 forhealth:太扯了點 (歉 剛噓錯) 122.122.89.140 12/07 14:02
推 forhealth:再補推 = = 122.122.89.140 12/07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