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niBear :馬上不能用"據....",科科。 61.228.140.228 06/12 19:43
可惜這篇不是本板開板這麼多年來第一篇針對據氏報導的討論...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20:02)
→ tinmar :據氏自然少用比較好 218.166.46.71 06/12 20:43
→ tinmar :不過據氏很難不用 218.166.46.71 06/12 20:43
→ tinmar :這是新聞業的困境 218.166.46.71 06/12 20:46
→ tinmar :因為消息來源要求匿名才肯透露 218.166.46.71 06/12 20:46
→ tinmar :記者只好答應 218.166.46.71 06/12 20:47
→ tinmar :但這自然不能成為記者藉口 218.166.46.71 06/12 20:47
→ tinmar :所以記者應該盡量少用 視情況而用 218.166.46.71 06/12 20:48
→ tinmar :用了以後要查證或平衡 218.166.46.71 06/12 20:48
→ tinmar :政客放話式的據氏太多了 218.166.46.71 06/12 20:49
→ tinmar :記者易成有心人工具 218.166.46.71 06/12 20:50
→ tinmar :據氏最好用於事實類的新聞 218.166.46.71 06/12 20:50
→ tinmar :亦即消息來源透露的是事實而非評論 218.166.46.71 06/12 20:51
→ tinmar :記者可根據事實去查證是否為真 218.166.46.71 06/12 20:52
→ tinmar :若為真 自然可刊出 且仍可用據氏 218.166.46.71 06/12 20:52
→ tinmar :查證若非事實 自然不應刊出做假平衡 218.166.46.71 06/12 20:53
→ tinmar :至於消息來源是提供評論 218.166.46.71 06/12 20:54
→ tinmar :記者應要求消息來源具名非據氏 218.166.46.71 06/12 20:54
→ tinmar :若不答應就不刊登 218.166.46.71 06/12 20:55
→ tinmar :媒體競爭激烈又有立場之爭 218.166.46.71 06/12 20:56
→ tinmar :自然很難消除評論氏的據氏 218.166.46.71 06/12 20:56
→ tinmar : 式 218.166.46.71 06/12 20:57
→ tinmar :所以匿名放話評論的新聞是不會消失的 218.166.46.71 06/12 20:57
→ xxyxx :看記者或者媒體的前科來判斷他們的118.167.177.181 06/12 20:59
→ xxyxx :據氏報導是真的比較多還是假的比較多118.167.177.181 06/12 21:00
→ xxyxx :會比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好太多118.167.177.181 06/12 21:00
推 Escarra :標準要一致吧,之前幹據氏幹那麼爽 61.228.174.173 06/12 23:01
→ Escarra :不能看別人幹到自己覺得還好的就變 61.228.174.173 06/12 23:02
→ Escarra :我是認為整篇都是據氏真的有點糟糕 61.228.174.173 06/12 23:03
→ Escarra :不過我要說,就算是要開幹,當事人出 61.228.174.173 06/12 23:04
→ Escarra :來回應說那個部分不是他寫的也要聽, 61.228.174.173 06/12 23:05
→ Escarra :公共討論夾帶私人恩怨有點難看。 61.228.174.173 06/12 23:06
我是不知道這位曾記者跟我有什麼私人恩怨?
上文早就說過了,今天貴單位用你的名義發了一篇新聞
請問一下外觀上你跟你的單位是不是該對這篇新聞共同負責?
縱使這篇新聞不是你自己寫的,但是你有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貴單位如此發表
這裡讓我想到在法律版最近有一篇說到:
老闆叫他在一個假帳的會計傳單上簽名,那他跟老闆簽了一個
聲明書聲明說責任都由老闆負責,或是雖不是會計自己簽可是授
權給老闆用會計的章簽章這樣會計會不會就沒有法律責任了?
而如果是老闆自己用會計的名義簽的,會計不知情,那會計會有責任嗎?
如果會計是前者的狀況,會計出來說干我屁事就沒責任?
如果是後者,我們又可以叫會計負責嗎?曾記者既然認為他是後者
那他自然就沒責任,這算是針對曾記者嗎? 科科...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23:59)
推 stabber111 :可這樣講沒錯,但我認為據了解可用 218.164.98.30 06/12 23:50
→ stabber111 :據指出就不宜,前者屬記者個人意見 218.164.98.30 06/12 23:50
→ stabber111 :後者讓真實性存疑 218.164.98.30 06/12 23:51
→ stabber111 :但是報導中敢用,就代表編輯有查證 218.164.98.30 06/12 23:51
→ stabber111 :不然新聞的真實性何來? 218.164.98.30 06/12 23:51
→ stabber111 :而那些東西,只要說是誰 就可能害他 218.164.98.30 06/12 23:52
→ stabber111 :丟官,這樣該說嗎? 218.164.98.30 06/12 23:52
→ stabber111 :這已經牽涉職業道德了 218.164.98.30 06/12 23:52
→ stabber111 :所以我認為這類東西還是能用 218.164.98.30 06/12 23:53
沒營養的文章還繼續湊什麼熱鬧?
報導中敢用就代表有查證喔.....
那每一篇"據"不是都是敢用才會呈現在報紙媒體上,所以編輯都有查證
所以報導都是"真實"的囉....那還哪來的假報導???又哪來的腳尾飯事件?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3 00:06)
→ deardale :我覺得樓上太樂觀 編輯會查證? 124.9.135.158 06/13 00:05
→ deardale :記者都未必查證了 何況是編輯 124.9.135.158 06/13 00:06
推 Escarra :我不是在說你,請不用這麼激動。 61.228.174.173 06/13 00:09
喔,那還真是誤會了,該推文在本文中?那我不知道
不是針對本文是針對?
→ Escarra :你真的是很喜歡吵架…… 61.228.174.173 06/13 00:10
推 Escarra :而且我覺得你的論點到最後只是想罵人 61.228.174.173 06/13 00:14
既然有人要先開罵開噓,那有閑回罵回去也不算太過
不過我想除了論理外我這篇只嗆了一個s網友而已.....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3 00:20)
→ Escarra :當然他既然掛名對外還是有責任,但平 61.228.174.173 06/13 00:14
→ Escarra :常很喜歡用媒體生態來教訓其他人的閣 61.228.174.173 06/13 00:15
→ Escarra :下這時候又對記者內部分工視而不見… 61.228.174.173 06/13 00:16
如果視而不見就不必分析
內部分工下什麼情況要負責什麼情況不必負責
更何況我不記得應該是屬媒亂因為是"這是媒體生態"
所以不是媒亂?所以不必負責...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3 00:27)
推 stabber111 :腳尾飯是王世堅自己弄的吧 218.164.98.30 06/13 03:32
腳尾飯出自王育誠的"新聞模擬影帶",
新聞直接採用王提供的資料並沒有查證,
或許你的所謂查證是"王育誠有沒有提出腳尾飯"這件事
"腳尾飯"內容為假這件事應該是王負責,
而我所謂的查證是指除了"王有沒有提出腳尾飯"以外
還包含了是不是真有腳尾飯這件事,
而多數的據氏報導除了缺乏"王有沒有提出腳尾飯這件事"的可查證性外
還包含"腳尾飯"是不是真實的查證
如果查證只是王有沒有說腳尾飯那新聞媒體只是傳聲筒的角色....
→ stabber111 :記者只有根據他的線索做報導 218.164.98.30 06/13 03:33
→ stabber111 :查證不周是王不是記者 換個例子吧 218.164.98.30 06/13 03:33
→ stabber111 :我幫你舉好了 瀝青鴨和阿保亮槍 218.164.98.30 06/13 03:34
→ stabber111 :這兩個才是沒查證 218.164.98.30 06/13 03:34
怎麼會沒有"查證",
TVBS 編輯一開始也說他們有問錄影帶哪來的--->樓下信箱 科科
至於瀝青鴨就是 不具名投訴(?)
→ stabber111 :但兩者一個有圖一個有影片 當然會誤 218.164.98.30 06/13 03:35
→ stabber111 :報 再看看大學報事件好了 218.164.98.30 06/13 03:35
→ stabber111 :也是因為有圖才會誤導編輯 218.164.98.30 06/13 03:35
→ stabber111 :但這幾個都非據式新聞 218.164.98.30 06/13 03:36
→ stabber111 :你要不要舉個假造的據式新聞? 218.164.98.30 06/13 03:36
據氏新聞的就是記者對新聞來源保密
保密之下編輯去跟誰查證來源是否為真?他只能查消息來源所指出的事件是否為真
然而在有消息來源的報導他都查不出來真假了,沒有消息來源的反而會查出來?
重點在於你所指稱"新聞報導"都經編輯查證才會刊登
那麼我們根本就不會有"造假"報導,因為編輯都是有查證才登..
當然也可能我們對查證的想像情境不同
記者A上稿,編輯B:這消息是真的喔有查證過? 記者A:對是真的有查過
編輯B:那我下完標就可以上......
推 hayabusa :腳尾飯事件是跟王育誠有關吧。 123.194.59.153 06/13 05:07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3 06:44)
推 Zsanou :"報導中敢用,就代表編輯有查證"?218.168.153.202 06/1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