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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zamatsuri (旅行社小業務(香港/大陸))》之銘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8/51/19oak.html : 公視 更新日期:2008/11/18 22:15 : 還要看另一個爭議,陳雲林來台期間,爆發好幾波警民衝突,最近傳出,警 : 政署發信給媒體,希望提供所謂暴民的畫面,協助辦案,記者協會今天舉行 : 記者會質疑,警方的做法,會陷攝影記者於不義,未來記者在抗爭現場,可 : 能會被群眾懷疑,是警方的同路人 這篇我看電視有看到, 看到的當下也覺得很有意思的新聞,那時想轉過來騙文章數,但忘記了... 這篇主要是說, 如果警方向媒體借調畫面辦案成為常態, 就記者採訪新聞的立場 <<<-------------這是大前提,畢竟攝影記者還是記者 未來可能會發生民眾不願意受訪 天曉得事後會不會因為要找在場目擊者被警方傳喚, 甚至,如果記者跟當事人約定好將打馬賽克播出, 那當事人也要懷疑警方是否可以拿到母帶?? 被拍到的人或受訪者, 他們在被拍入,或受訪的當下,如果有意識到這畫面的觀看者將是警方、檢察官 那他們面對採訪的態度勢必將有一點改變, 有些人應該會轉為沉默,不願意多說 有些人看到記者就跑,完全拒訪, 甚至可能會出現個人或團體要求記者離開, 當然也不無可能出現對記者暴力相向.... 但重要的是, 記者將難以再以一個客觀、中立的第三方的角色自居, 即使心態是如此, 但社會上的觀感、受訪者的感覺就是那樣, 因此難以用旁觀者的地位深入了解受訪者、或事件。 我想者是公共電視播報這則新聞的用意, 當然, 這事情還有警方層面的顧慮、法律的問題 我僅就我認為對記者方面產生的問題陳述 個人觀點、歡迎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04.14
Caink :想到消息來源的保護。 219.70.181.90 11/19 01:36
Caink :在電影《驚爆內幕》裡的一句話 219.70.181.90 11/19 01:37
Caink :我要怎麼讓下一個受訪者相信我? 219.70.181.90 11/19 01:38
Caink : ─羅威博格曼 219.70.181.90 11/19 01:42
frank96 :新聞媒體是第四權啊..不是偵查工具!! 220.130.192.14 11/19 09:53
hambear :"我要怎麼讓下一個受訪者相信我?" 203.70.103.76 11/19 15:45
hambear :好有意思的話~ 找電影來看看好了XDD 203.70.103.76 11/19 15:46
gargamel :"我要怎麼拍下一個暴力事件" 60.250.190.113 11/19 17:27
csdcbiz :客觀、中立的第三方的角色???? 220.132.58.176 11/25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