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ia-chao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5811645.shtml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8.27 03:08 am 生寶公司付錢給前駙馬趙建銘代言臍帶血廣告,卻由其他公司開立統一發票列帳, 台北市國稅局認為生寶公司不實申報,不讓生寶享有盈虧互抵的租稅優惠,生寶須 補繳二○○五年營利事業所得稅一千六百多萬元;生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昨天 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生寶找趙建銘代言,前後共付一千九百萬元,二○○五年度支 付五百萬元,屬於趙的「非固定薪資」,但生寶公司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而是由非交易對象的一家公司開立發票,作為列報其他費用的憑證。 國稅局認為,生寶公司不能適用所得稅法第卅九條盈虧互抵的優惠,生寶因而需補 稅一千六百多萬元。 所得稅法第卅九條規定,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並如期申報,可將經稽徵機 關核定的前十年內各期虧損,從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對企業有利。 生寶公司不服,訴願主張盈虧互抵是公司的權利,不是優惠;公司拿的發票金額是 四百七十多萬元,結果不能適用盈虧互抵八千多萬元,有違比例原則。 ========================================================================= 標題的斷句似乎有故意誤導之嫌 是不是改成 "趙建銘代言費 生寶申報不實 補稅1600萬" 會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1.168 ※ 編輯: cyp001 來自: 58.114.101.168 (08/27 11:40)
elite2 :聯合嘛!!不意外... 08/27 18:54
cmj :看標題真的以為是趙建銘的問題XD 08/29 10:55
lovearwen :統媒看到綠色就抓狂了 自然要故意誤導一下 08/31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