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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7/78/2egqa.html 更新日期:2010/10/07 04:11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傳球不慎變打手?年僅14歲的曾姓國中生與17歲的莊姓 畢業學長相約到台北市西門町,兩人在街頭傳球玩樂時,籃球不慎砸到站在路旁的 劉姓律師,當時正處理土地糾紛案的律師一口咬定曾是建設公司派來的「打手」, 堅持控告曾傷害,驚魂未定的曾姓少年及學長因為傷害現行犯被帶進萬華警分局武 昌派出所,晚間還被護送到少年法庭。 這起意外發生在昨天上午10時許,地點在漢口街二段86號前,曾某突然一記轉身傳 球,莊某沒有順勢接下,打到劉某後腦勺,兩人立刻道歉,劉某卻不接受,除了驗 傷,還堅持提告。家屬抱怨小題大作,警方也是倍感無奈,只能好言向家屬解釋, 傷害屬於告訴乃論罪,只能依法行事。記者試圖聯絡劉姓律師,截稿前事務所均無 人接聽電話。 請配合以下連結看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IService2/ViewContent.php?newsNo=43348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4.91
JCC :這篇自由報導沒啥偏頗啊 10/08 10:29
cyp001 :很明顯採信片面說詞, 連實地採訪也沒有做 10/08 10:42
tobu :這篇只是陳述事實,報導事實沒什麼問題啊 10/08 11:17
sopher1990 :標題寫得好像律師無理取鬧 欺負國中生的樣子 10/10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