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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momo (good luck)》之銘言: : 我是覺得拿回扣是不好的 (我是指道德上 但其實不知道犯了什麼罪) : 但是自己是一個道德觀滿強的人(例如 班上作弊的人 我一個字都不交談) RIGHT 的意思包括:正確、權利... 有沒有注意到,所謂的權利,跟正確竟然是同一個字。 I am right because I have right. 這是價值哲學上一個有趣的命題。因為我有權利,所以我是對的。 殺人是對於 human right 的毀損,所以是錯的。 那麼殺貓呢?我們就得看有沒有 animal right 這個東西。動物保護法通過 之後,虐殺貓咪是有罪的,當然也就是錯的,所以反而可以推論:貓有貓權。 但是殺豬呢?豬跟你無冤無仇,你吃他的肉,吃他的血,拿他的骨頭熬湯、 切他的頭皮與耳朵當小菜,吃他的肝,拿他的腸做香腸。一代又一代的豬被 你吃掉,你得到報應了嗎?你良心不會不安嗎? 吃素的人呢?碗豆嬰是碗豆的嬰兒,好不容易發芽出來,就被人摘下,被吃掉, 吃的人還被認為慈悲。吃素的人得到報應了嗎?良心不會不安嗎? (如果會,請到阿羊門診報到,本屆新科精神科專科醫師了喔) 因為豬沒有豬權,碗豆嬰沒有碗豆嬰權。但是同是動物,人為什麼有人權? 貓為什麼有貓權? 如果你有作弊權,你作弊就是對的。在特殊狀況下,權利會這麼轉變。 最明顯的就是在戰爭中。 I am right to kill enemy。奮勇殺敵是對的。 如果你看靜靜的頓河(一部跟戰爭與和平一樣厚,也一樣難看的巨著),一個 村子剛好在國界中央,一對好朋友各自被徵兵回去,原因只是兩國皇室之間的 面子與裡子之間擺不平,到了戰場,這對好朋友必須互殺,否則就是錯的。 道德建立在價值哲學上面。對與錯是倫理學的基礎。(另一個是善與惡) 所以,我必須有點無情的指出:作弊之所以被視為不道德,其實不過是作弊 者沒有權利而已,沒有權利,所以是錯的。 醫生有收回扣權嗎?基本上,要看雇主意思。回扣是一種廠商與承辦人員 私底下定的利益契約。如果老闆不知情,那麼這個利益本來是應該給老闆的, 如今卻變成承辦人員的私有財產。如果老闆之情,而且也默許,甚至變成 變相的獎勵金。那就可以。 基本上,公職醫師的老闆是國家,國家說,不准收回扣,所以你敢收,你就 完蛋了。私人醫院也多數是如此。但也有例外。 對於公職醫師而言,收回扣是錯的,而且經過立法,會被判重罪。 對於私人醫院醫師而言,收回扣是不忠實於工作契約的關係,是錯的,但 只能從內規處罰。 針對特殊產業,回扣是被許可的,所以收回扣就是對的,你會有收回扣權。 我不知道這樣講,原Po能比較懂嗎? 那立即給個延伸性思考:調劑權到底該歸誰? 醫師如果有調劑權,醫師調劑自然是對的;如果沒有,那就是藥師才是對的。 但是,哪一個權利應該歸屬於誰呢? 是誰在決定這些權利的分配嗎? 這裡就要進入社會學裡面探討。若有問題,下次再說囉。 PS: 阿羊,這就是我的日常看診會講的話,我不知道有多少醫師的工作內容 竟然是一天跟個案講三到四場上面這種或比較軟性議題的話語。這樣就可以 過活。提供你參考。其實,我的診所就是這樣,我沒有門檻,誰要來都可以, 但是自己要賺到自己活的下去的生活費,無底薪,所以敢來的倒還不多。 我算過了,不管對任何有意者,你一天要是有把我找到幾個願意負擔 3000鐘點費的個案,談了五小時,透過拆帳制,一天就能有一萬多元收入。 一個月工作二十五天,每天五小時,大概就是25~30萬。其他的時間都是妳的。 你可以去做自我實現需求的事情。我們有一位治療師就少賺些,然後通勤到 香港,美國加州XX大學的香港分所修博士,日後是拿得到美國加州的最高階 諮商執照。 但是腦袋要有點料喔!來花牛肉麵的錢,顧客是不會接受陽春麵的。每天 都在學習、閱讀、自省、分享,我們現在缺一個可中英雙語會談的精神科專科 醫師,但是自己要有真本事,不然會身心受重創(聽完了,覺得自己像白癡) 如果沒有,也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43.95
abyssalpoet:推教主~ 11/01 09:19
Elleria:好有趣的感覺~ 看medstudent長知識 (筆記) 11/01 09:37
sheepin:我最近得了公立醫院CJD... 11/01 10:14
chefo:我很好奇原po是否以後真的都不跟主任或更上級講話 11/01 10:38
chefo:和尚尼姑如果瞧不起肉食者 最好就不要離開廟裡 11/01 10:42
chefo:對於道德感很重的人可能法官或檢察官會比較適合吧 11/01 10:43
BioMachine:其實司法官需要清醒的頭腦而非一頭熱的正義感 11/01 10:44
chefo:問一下精神科權威們 面對這種道德執著的病人 出現身心症時 11/01 10:47
chefo:會下什麼診斷 又健保有限的資源下 不太可能門診幾句話就開導 11/01 10:50
chefo:解決其困擾 大家會開什麼藥呢(病人 沒開藥不算有看病) 11/01 10:53
joseph1987:推 11/01 11:59
chefo:不跟嫌疑犯講話 好像也沒辦法辦案 再想想其他出路好了 11/01 12:18
sheepin:給chefo同學: 貴科吃掉台灣多數身心症病患..為什麼敝科還 11/01 12:40
sheepin:能夠生存..其中某個原因是因為這些東西不是開藥能解決的 11/01 12:41
sheepin:至於該開什麼藥..可能要翻健保給付標準..與學術無關.... 11/01 12:43
chefo:給羊姐 因為病人不相信他們有精神病 不想看精神科 11/01 13:22
chefo:不開藥 不先檢查 就說是精神科的病 會被罵踢人球 沒醫德 11/01 13:23
chefo:再者 教科書上說 要先R/O內科疾病 不然會被告阿(無奈) 11/01 13:26
sheepin:這就大哉問了..去問山達基教會..或問倪海嚇中醫..答案不同 11/01 13:38
sheepin:殊途同歸的地方在於,那些病人誤解"精神疾病代表病是假的" 11/01 13:39
sheepin:"代表病是裝的""代表自己要為自己的疾病負責"... 11/01 13:39
sheepin:sick role一旦消失,他的生存之道恐怕失去平衡 11/01 13:40
sheepin:所以敝科需要拼命推廣那些disorder是病..努力去道德觀 11/01 13:42
sheepin:至於先r/o內科疾病..阿就怕醫糾啊..外科開刀前也會先r/o吧 11/01 13:43
BioMachine:大推 想到傅科的東西~~ 11/01 14:09
rambler:推這篇,另外推文裡羊姐和另位學長/姐討論也很妙! 11/01 14:32
kimomo:謝謝學長or姐的回文 這篇文章受教了!! 11/01 21:04
kimomo:也同時謝謝回信的學長姐 謝謝大家告訴我不同面向的思考 :)) 11/01 21:05
matsui55:一般醫師合約中真的有不得收受回扣的約定嗎? 11/01 21:56
matsui55:至少我的沒有..... 11/01 21:56
Jasy:請問chefo大是家醫科嗎? 11/02 18:17
Elleria:內科吧? 11/03 01:04
dkntstar:讀完這篇文章真的受教了,好文推! 11/04 13:31
post01: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1/18 14:06
post01: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1/22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