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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確診? 醫師不是神! 【聯合報╱林奏延/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 李秉穎/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發言人】 2010.09.01 03:20 am 國泰醫院醫師被法院認定延誤診斷,導致病患罹患瘧疾死亡,且須入獄服刑。此判決讓醫 界心中淌血,也是感染症醫界無法接受的過度心證。 法官認為病患自非洲回來,有發燒病徵應立即檢驗瘧疾。但本案於兩、三天內即診斷出瘧 疾,並無延誤之情。如果要求就診後,當天就做檢驗或確定診斷的話,所有醫師都要坐牢 了。人類的疾病種類浩瀚繁多,醫師畢竟不是神,不可能為所有病患都在廿四小時內找到 答案。 以新型流感為例,發生大流行的時候,許多病患在就診二、三天以後才得到確診。如果本 案判決合理,則這些診治醫師全部有醫療疏失,這是醫界完全無法接受的邏輯。更何況本 案在入境時即被發現有長期發燒現象,為何先前未就醫?衛生署是否必須規定所有非洲入 境發燒者,都需要檢驗瘧疾,否則都算有疏失? 醫學的判斷必須根據各種病徵,列出診斷的先後順序,而非亂槍打鳥似地隨便亂猜。再以 流感為例,所有發燒病患都有罹患流感的可能。目前台灣分離出的流感病毒中,有五分之 一是新型流感。即使季節性流感,也可能導致死亡。那麼,所有發燒病患都一定需要檢驗 流感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醫師對流感的診斷臆測必須參考其他症狀與接觸史,雖然不 可能百分之百準確,但這在實際面是很重要的原則。否則,看到發燒病人就做上百種檢驗 ,那絕不是保障病患權益,而是無謂的醫療浪費。 本案有肝膽相關症狀,所以醫師一開始判斷可能有膽道病變的推測當屬合理。判案原則應 該根據病情,評估診斷臆測與處置是否合乎邏輯,而非苛求所有可能的檢查都要馬上做到 。否則,根據衛生署與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本案去過的幾個非洲國家還有許多其他流行 病。對於到過該區旅遊且有本案類似症狀者,還需要考慮屈公熱、黃熱病、腦膜炎球菌感 染、登革熱、血吸蟲、A型肝炎等疾病。本案並未做這些檢查,可以據以認定這些全是疏 失嗎? 對感染症重症而言,並非立即診斷就一定可以避免重症或挽回生命。許多新型流感病患, 在克流感開始治療幾天後死亡;腸病毒七十一型重症在台灣流行多年,醫界已經盡力讓死 亡率大幅下降,但無法將死亡率歸零。一名不幸個案的死亡,以自由心證認定是診斷與治 療太慢致死,並不符醫學原則。更何況在瘧疾絕跡的台灣,二、三天之內診斷出瘧疾,已 經可讓台灣感染科醫師都翹起拇指稱讚了。 本案判決邏輯不符專業原則,謹代表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在此呼籲法院必須尊重專業,所 有判決都不可違背醫學原則。 【2010/09/01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821604.shtml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5821604 UDN 討論區 目前投票 胡扯 4票 最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2.149
polobear:推!!!就想看到這種言論 09/01 03:45
polobear:法官亂判不尊重專業事後是不是也要依刑法處置呢? 09/01 03:49
laventidus:法官:太專業 賣弄醫學知識 加重刑罰!! 09/01 03:55
※ 編輯: clerk 來自: 220.136.72.149 (09/01 04:44)
CKun:法官認為:你講的都是我不懂的東西,態度傲慢! 罪無可恕!! 09/01 06:24
herculus6502:House:幹 好險,有律師罩我 09/01 07:25
glorz:法關:這個院長醫生很傲慢 一起關起來 09/01 07:51
zestwhite:推李P 09/01 09:16
monyan:推 09/01 09:31
tft897:態度傲慢... 09/01 09:31
click:醫界戰法界的時候到了嗎? 醫界有一堆審查評鑑 那法界呢? 09/01 09:45
cyp001:應該要改成 二審和一審法官判不同時 一審法官要關起來 09/01 09:52
cyp001:三審和二審不同時 二審要關起來 和高等不同時 全部關起來 09/01 09:53
cyp001:這樣看你們這些法官再亂判嘛 09/01 09:53
liparis:髮棺:偶眠不素神,難免會犯臭,啊不過醫蘇偶還速要判罪 09/01 10:07
dewenhsu:推 ! 有 gut 的醫師 ! 09/01 10:52
sevenly:我想台灣的神級法官們都能在起訴書送到後24hr之內做出判決 09/01 10:56
sevenly:拿同樣的標準要求醫師剛剛好而已 您說是不是呢 啾咪^.< 09/01 10:57
DuDu:考司法官又沒門檻,要體諒一下他們 (的素質...) 09/01 10:59
lewdster0128:寫得好~ 09/01 11:05
bathape:法官:我可是有考過司法官、依法判案 不可能判錯 09/01 11:08
bathape:你去救濟上訴吧 下一庭 09/01 11:08
bathape:其它科理事不同起事,大概也難撼法官的沉苛心證模式 09/01 11:28
bathape:話說:"醫療常規"是哪一級evidence level? 09/01 11:29
Esperanto:樓上那個太差勁了,你知不知道蘇建和案某個法官是怎麼講 09/01 11:32
Esperanto:法官︰我從小到大都考第一名,怎麼可能會判錯? 09/01 11:32
netneto:醫療常規到底是哪來的啊,心證來的? 那叫他來看病啊 09/01 11:44
abuser:李P 讚 ~! 09/01 11:51
hopkinsboy:換句話說,也只有大咖被告才會有大咖護航,小咖醫師呢 09/01 11:53
hopkinsboy:沒人會護著小咖醫師,被告就自求多福了 09/01 11:54
patrol:應該生出一個法條制裁明顯亂判的法官~ 09/01 11:54
patrol:沒有制衡的權力遲早會爆走 09/01 11:56
patrol:生不出來的話 我肯定要下一代去走法界 心一黑 沒人管的了你 09/01 11:59
patrol:多爽阿! 09/01 11:59
abuser:這樣的法界難道無法可管嗎? 哀 09/01 12:03
abuser: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01 12:11
whoyer:推 09/01 12:15
yiyen13:推李P 請態度傲慢的法官24小時內判出所有訴訟案件 不然 09/01 12:41
yiyen13:我也想告法官延誤... 09/01 12:42
bathape:沒有用的…速審法就是大絕招了 反正最後沒敢判定讞的老案 09/01 12:51
bathape:就通通進這個垃圾焚化爐裡 就眼不見為淨了 還是依法判案吶 09/01 12:52
SecretPETER:戰吧! 09/01 13:26
lovehiroko:這篇寫的很好 只能推了 09/01 13:42
keroceroppi:推!!!!! 09/01 13:56
bpnoi:push 09/01 14:23
yffurdyeknom:推李院長 敢出來講話的大老不多了 09/01 14:37
yffurdyeknom: 林 09/01 14:42
hhamind:之前有跟一些主治討論過一個問題:有沒有可能在醫糾案件 09/01 15:37
hhamind:越來越多狀況下,多判過幾次的法官越來越自以為很懂 09/01 15:37
hhamind:變的越來越尊照自己意思來判定的可能性? 09/01 15:38
hhamind:真是這樣對醫療人員來說不是件好事情 09/01 15:38
ben0113:推!!!有被林院長帶過,真是醫界良心~~~ 09/01 17:14
cancelbow:淚推.... 09/01 17:22
xxray:推! 09/01 17:50
greatboy:推洨李P 09/01 18:57
hahahahaha:T.T 09/01 18:59
jilla:推李P! 09/01 19:14
winslow:推林院長 09/01 19:31
HookWorm:推林院長 09/01 20:14
teredo:這樣誰還敢走急診阿 老天爺 09/01 20:22
vulcanlogic:寫得很好,推!! 09/01 20:27
stanleyluffy:推院長 09/01 20:50
dewenhsu:法官可以一口氣告上百位鄉民, 大家言語也要小心一點 09/01 21:26
mune:還好吧,除非內容指明罵某個法官 09/01 22:03
Giuliani:有法條啊「枉法裁判」但至於會不會(法)官官相護... 09/01 22:13
HoterLin:管你是不是神 醫不好 賠就對了! 09/01 22:25
cyansky:大推林院長啊!!!! 09/02 00:08
nauucica:推林院長!!!!!!! 09/02 00:36
Commitment: 推 09/02 01:09
microbe882:推 09/17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