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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手術後身亡 醫師判賠500萬元 2010年09月06日 壹蘋果 1名55歲林姓婦人2006年3月,到嘉義大林慈濟醫院就醫,林姓醫師診斷為二尖 瓣閉鎖不全,建議進行開放性動導管手術,並指是小手術,成功率高達99%;但 林婦手術時動脈破裂,術後10日死亡。家屬控告院方醫療疏失過失致死,醫審 會鑑定報告認為院方無疏失,檢方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刑事部分確定。 家屬再提民事求償,法院請台北榮總鑑定,認為醫師在發現動脈大出血時,未 即時接上體外循環機,造成患者腹內器官缺氧、出血性休克併發重器官衰竭而 死,醫師確有疏失,判需賠償6名家屬每人80萬元精神慰撫金及24萬元喪葬費, 合計5百萬元。 這個精神撫慰金是怎麼回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03.74
dermis:CVS哪個沒被告過的? 09/06 14:12
被害人生育、養育6 名子女成年,可見其心臟縱有先天性疾 病,但身體方面仍堪稱勇健,又被害人接受本件手術時年僅 57歲,若非被告林醫師有醫療上之過失,被害人焉有可能因 為一次成功率高達99%之小手術而喪命?因此,被告林醫師 之醫療過失行為,顯然與被害人之死亡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意即,被告林醫師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應就 被害人死亡一事,負損害賠償之責。 http://goo.gl/KRnt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裁判書 -- 民事類 http://goo.gl/j6Sw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法官-在台灣,瘧疾95%都會好,可見得病人得到瘧疾死亡和醫療過失行為有因果關係 ※ 編輯: clerk 來自: 118.168.203.74 (09/06 14:41)
cooltyus:以後沒人開刀也不錯 放給他死就好 09/06 14:43
greatboy:這法官邏輯還真是好 ... 99%所以一定不會出事 ... 09/06 14:43
bathape:99 %成功是應該,1%失敗就是過失啦 這就是有"因果關係" 09/06 14:45
bathape:難道又是無敵心證? 09/06 14:45
bathape:法學教育中強調的邏輯訓練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 09/06 14:50
clerk:不過還是看一下判決書,法官認為從術式選擇就錯誤 09/06 14:53
clerk:然後輸血太慢,接體外循環機太慢,沒有術前檢查 09/06 14:53
cooltyus:以後術式請法官選擇 出事情算法官的 這樣好不好阿 09/06 14:56
cooltyus:真想罵髒話 扯斃了 09/06 14:56
clerk:不過法官拿北榮鑑定和MAYO教科書出來講 09/06 14:58
clerk:法官還寫email給心臟外科權威朱.... 09/06 14:59
smileveryday:我沒看錯的話,好像是台北榮總鑑定有過失,不是法官喔 09/06 15:20
smileveryday:怎麼樓上版友只罵法官不罵榮總? 09/06 15:21
Arieta:以後開 selection 刀,給健保局審還不夠,記得先請法官開示 09/06 15:21
smileveryday:鑑定機關說有過失,法官採認,然後罵法官,鑑定機關沒事 09/06 15:22
smileveryday:不知道醫學教育的邏輯訓練出了甚麼問題@@? 09/06 15:22
bathape:刑事駁回,民事有罪 同一件case,一樣的材料… 09/06 15:30
smileveryday:一樣的材料,但是刑事民事過失的標準不同 09/06 15:32
smileveryday:因為刑法民法的出發點和目的性本來就不同... 09/06 15:32
smileveryday:也沒甚麼好訝異的XD 09/06 15:32
smileveryday:而且鑑定機關不同,應該是導致結論不同的最大因素 09/06 15:33
smileveryday:怎麼看都是台北榮總的傑作,真不懂版友怎麼這麼鄉愿 09/06 15:33
smileveryday:不願意罵同業,只好拿法官開刀?法官真無辜阿XD 09/06 15:33
bathape:刑事沒錯,民事判賠…沒錯的東西叫人賠 真是有正義呀 09/06 15:35
bathape:法官是對的,希望這種懲罰醫師的行為能達你法界教化社會 09/06 15:36
bathape:的目的 09/06 15:36
smileveryday:刑事是醫審會說沒錯,民事榮總說有錯阿 09/06 15:39
smileveryday:你應該去問問為何醫審會和榮總的結論不同?XD 09/06 15:39
smileveryday:一樣的材料,不同的醫療機關,不同的結論,ㄎㄎ... 09/06 15:39
bathape:祝福樓上 09/06 15:45
smileveryday:幹嘛祝福我@@?罵人找錯對象的應該是樓上吧@@? 09/06 15:46
daze:照判決書看來,醫師事後塗改手術同意書...這實在是有點扯。 09/06 15:51
smileveryday:這個版多數板友的邏輯很簡單 09/06 15:55
smileveryday:基本上只要看到醫生判賠,就直接罵法官就對了 09/06 15:55
smileveryday:判決書寫什麼,鑑定人說啥根本不用看! 09/06 15:55
smileveryday:跟鄉民邏輯很一致,即使是醫學高材生,也無法 09/06 15:56
smileveryday:避免淪為鄉民邏輯的命運阿....(嘆) 09/06 15:57
smileveryday:不過還是會死命的堅稱自己邏輯很強就是了XD 09/06 15:57
daze:'醫師Guilty'跟'法官判得很好'是兩回事。 即使醫師是Guilty的 09/06 15:59
daze:,法官也不能做出有罪的判決就了事,判決書亂寫是不行的。 09/06 16:00
cshl:建議smileveryday另發篇整理好的文章 看這堆文真有點會混亂的 09/06 16:01
daze:"若非被告林醫師有醫療上之過失,被害人焉有可能因為一次成功 09/06 16:01
cshl:感覺 09/06 16:01
daze:率高達99%之小手術而喪命?"這段就根本是亂寫的。 09/06 16:01
smileveryday:對呀!我贊同!不過有些人是純粹看醫師guilty就開罵 09/06 16:01
cshl:高檢署駁回再議 是指高等法院的駁回嗎? 09/06 16:02
smileveryday:請問da本案判決書你是哪裡找的?司法院應該還沒放吧? 09/06 16:03
smileveryday:回cs,不是 09/06 16:04
daze:上面就有啊? 再貼一次: http://goo.gl/j6Sw 09/06 16:05
daze:http://goo.gl/KRnt 09/06 16:05
cooltyus:最近路人很多 科科 09/06 16:10
cooltyus:從法官涉貪開始本板就會有法界的路人來主持正義XD 09/06 16:11
smileveryday:哈哈!那照理說應該40年前就開始有人來主持正義囉XD 09/06 16:13
smileveryday:樓上小看法官涉貪的歷史了XD 09/06 16:13
cooltyus:smileveryday 登入次數55次 文章10篇 09/06 16:14
damnright:光看這篇報導 我也覺得北榮的鑑定是關鍵 09/06 16:14
cshl:新聞說到駁回再議是哪個機構我不清楚 比較想知道高院碰過會有 09/06 16:14
smileveryday:c大不要到哪都把我掛在心上好嗎!我真的會害羞>//< 09/06 16:15
cooltyus:到哪?也才推兩篇文 你會不會太自戀?? 09/06 16:16
smileveryday:兩篇很多啦!像你這樣到處po帳號資料的人我第一次遇過 09/06 16:17
smileveryday:當然會害羞囉XD 09/06 16:17
cooltyus:到處?開免洗在裝嫩 我倒是看很多了 09/06 16:18
greatshiau:法院接受鑑定意見=>法官被罵,法院不接受鑑定意見=>法官 09/06 16:18
smileveryday:所以你常常查人家id唷?這種癖好真奇怪@@! 09/06 16:19
greatshiau:亂自由心證,蠻弔詭的XD 09/06 16:19
cooltyus:沒阿 我只查怪人的ID 09/06 16:19
smileveryday:哦?那你一定常常查你自己XD 09/06 16:20
cooltyus:像別人的看起來很正常我就不會查^.< 09/06 16:20
cooltyus:你繼續廢話吧 跟免洗ID不用太認真 09/06 16:21
cooltyus:從來沒出現過 只會挑某些特定議題狂戰的 看也知道是啥 09/06 16:21
greatshiau:再說民事和刑事結果不同也不是不可想像,因為兩者須要的 09/06 16:22
greatshiau:心證不同,刑事須無合理的懷疑,民事只須證據優勢即可勝 09/06 16:23
smileveryday:我也不喜歡跟有奇怪癖好的人太認真.... 09/06 16:23
A1an:喔~成大法律 09/06 16:34
proepi:醫生在民事是很難告贏的XD 09/06 16:37
NTUpeople:好開心~ 09/06 16:41
goodhit:醫師執業責任險應該是必須推動的 09/06 17:33
castlen4:鳩警~~~~精神撫慰金多少合理呢? 09/06 18:01
eternalzero:又有免洗帳號在亂喔 09/06 18:10
hahahahaha:原來親朋好友都可以分杯羹就是了 09/06 20:14
abyssalpoet:==========請勿離題,且請注意討論語氣============== 09/06 20:33
ChienLijen:法律人-沒有疏失不等於沒有過失,法官說了算~~ 09/06 20:46
ChienLijen:然後一直送鑑定… 09/06 20:46
ChienLijen:法律人-有疏失,那就肯定是有過失啦!!! 09/06 20:47
smileveryday:樓上這套邏輯哪裡聽來的? 09/06 20:49
smileveryday:審判本來就要送鑑定,不送鑑定你們又說法官腦殘 09/06 20:50
smileveryday:送鑑定,依據鑑定判決你們又說幹嘛送鑑定,真是好好笑! 09/06 20:50
Elleria:體外循環機拿給法官叫他自己來接啊 X的什麼太慢 09/06 20:52
kevinken:的確好好笑 因為2806萬的時候他就不敢出來了 09/06 20:54
kevinken:八卦板上法律人都不敢回醫療官司 一回都是被電爆 09/06 20:55
smileveryday:哈哈,根本沒回怎麼被電,樓上邏輯好好笑XD 09/06 21:05
fanner:一直在那邊好好笑真的很無聊 09/06 21:05
smileveryday:還有以貴版醫學生意識形態,和圍剿外人的程度 09/06 21:05
smileveryday:只想講醫學怎麼說,不想聽法律如何定的狀況 09/06 21:06
smileveryday:回了根本是浪費生命...XDD 09/06 21:06
smileveryday:一直在那邊查id也是真的很無聊... 09/06 21:06
Damolee:樓上請直接回一篇好嗎? 推文要follow很困難 09/06 21:20
Damolee:如果是真心想要跟大家討論的話 語氣也可以不必那麼酸 09/06 21:21
Damolee:要挑錯誤誰不會 你要不要試試 自己發一篇 以你的邏輯看法 09/06 21:21
Damolee:的文章讓大家欣賞討論一下? 09/06 21:22
ChienLijen:"鑑定沒有疏失≠沒有過失",法律上這樣講有錯嗎? 09/06 21:37